编者按:以人为镜可知得失,以史为镜可知兴替。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及规划室立足台湾本土的社会经济背景,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致力于实体空间环境和社会机制的改良,其数十年的专业经验和工作省思形成的专业观,今天看来恰似我们的一面明镜。
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正式成立于1988年,其渊源可追溯至1970年代台湾大学土木系所主任茅声焘先生与王鸿楷先生等组建的“土木所交通工程乙组”。
在20世纪60年代台湾城市化发展和经济高速成长的背景下,随着城市人口增加,诸如基础设施不足、人口过分集中、环境恶化等城市化所带来的严重问题凸显出来,同时暴露的问题还包括城市规划人才在质与量上的匮乏。由于城市发展问题的凸显和城市规划专业人员的缺乏,进一步成立相关空间规划机构的重要性得到认识。在此认识下,通过一系列努力及经过诸多波折,台大土木所在交通工程组中招收研究生成立“乙组”,展开城市规划研究。
与台湾其他空间专业学术机构不同,乙组的几位创始人素有本土关怀的学术情怀,在教学、研究和实践工作开展之初就表现出自我反省与突破现状的企图心,并对台湾地区本土的特殊问题、城乡的合理发展、以及对主流环境规划设计理论与其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1988年正式成立的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延续了这种饱富人文关怀的办学和科研方向,提出了“专业整合”的主张,从而逐渐摒弃“技术取向的制式专业教育机构”模式,成为“完整的人类集居系统之研究及教育机构” 。因此无论是在招生方式、学生来源还是在课程设计和培养方式上城乡所都有独特之处而异于台湾其他学院机构。总体来讲,城乡所在研究生培养上着眼于培养学生面对本土都市发展中的环境问题时独立分析、并具体提出原创性理论的能力,尤其注重针对实体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被给予最大程度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背景自主安排课程。在学生课程选择的高度自由和培养方案的多样化背后,有一个明显的共识被城乡所师生共同坚守,那就是对公共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追求。城乡所师生试图通过实体空间塑造的过程抵制一味追求利润而损害自然环境和政治民主的结果,寻求公共利益和社会公益的维护:“对于城乡而言,台湾在都市发展过程中,因为一味追求‘开发’、‘效率’、与‘利润’所导致社群崩裂、人与土地关系异化的状况,以及因此而肇生代议政治与金钱挂钩后形式民主恶质化的现象,其实是无法单靠在上位者司法严办即能彻底解决的。事实上,经验与历史显示,空间与家园的营造乃是凝聚社区意识、重塑地方认同的重要议题与过程。惟有透过发自‘草根’的‘居民参与’的(社区)空间营造运动、透过空间专业者自觉式行动的催发,一方面推动中央都市计划等政治权利的下放,一方面促成地方经济的再发展,产生自发性认同、爱护乡土的力量,方能真正使之萌发与茁壮,方能拒绝土地暴利的诱惑,也方能制衡代议政治形式民主的恶质化。”1
城乡所的社会影响力日渐深远,台湾各大院校的众多院系中都有城乡所专业主张和人文思想的影响。1990年设立的华梵人文科技学院建筑系可以说是城乡所理想的直接承继者。通过在台大教授群支援下的一系列教学改革,城乡所的办学理念在此深入发展。其他如淡江建筑学系、辅大景观学系、文化景观学系、中原建筑学系等学术单位亦陆续有出自台大城乡所的毕业生前往任教。这使得台大城乡所的理念影响日广。
为了弥平专业间的鸿沟,并更加密切地联系专业理论与实践,对台湾本土的实体环境发展作积极贡献,城乡所于1990年成立了“规划室”。台大城乡所多年来在学术与专业上针对城市发展、城市规划、社会成长等重大课题做深入的研究与实质的诊断。城乡所规划室进一步的将学术研究的成果付诸于实际环境的改善与环境建设的工作。规划室的专职人员不仅包括区域及城市规划、建筑、地景规划等规划设计专业背景的人员,还包括具有经济、社会、政治、历史、地政等人文科学专长的人员。规划室的工作主要涉及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社区规划与社区发展以及建筑设计和地景设计四大类型。在专业工作中,规划室扮演一个沟通学术研究界与专业实务界,并沟通政府、民间和专业界的桥梁和中介的角色,试图在城市规划的领域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加强环境改善和环境发展的执行效率。规划室在实践中努力践行开放式、参与式的规划程序,以凝结共识,推动决策的理性化和透明化。规划室秉承了城乡所实体空间与社会公利并重的思想,在实务工作中除了解决项目的具体要求外,同时也在构建一个能够更有效的执行公共建设方案的社会机制,并力图透过规划的工作设法将决策的权力、资源的分配和项目的执行结合成整体。
台大城乡所教授王鸿楷先生在九十年代中期对城乡所及规划室的工作所做的总结中,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台湾都市规划与发展的经验归纳出一系列工作的原则。如今在阅读这部分内容时,恍惚感觉这些经验和原则恰是针对当今中国大陆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城市空间环境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而提。在这里将台大城乡所的这些经验向大家转述,希望这些经验和原则真能如王先生所愿,成为“往后专业工作与相关决策之借镜”。
一、“价值中立”、“技术至上”的谬误观念应予以打破
城乡所的经验表明,认为专业工作只是知识与技术的运用,毫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的观点是错误的。专业工作的社会后果如果不被计较,专业者的社会责任就会被窄化,专业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关联就会被疏离。而且并不是任何工作上的困难都可以技术方式解决的。技术答案往往只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到某个程度。
二、“经济至上”、“业主至上”的迷思应该觉醒
王鸿楷先生认为,台湾都市环境恶化,决策者以经济至上的态度来衡量一切建设成果,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在市场化条件下,专业者的技术考虑基本上均必须以业主的要求为标准;专业者的技术、知识与服务都成为商品。因此,面对资本时这类专业者就受到资本的主宰。可是当面对环境最终使用者时,其专业权威又是很自大。因此他们外表是专业权威,内里却是资本附庸。
三、简化的知识所造成之错误亟待纠正
大部分现代专业者应用的知识是通过书本或老师的讲授而来的所谓“制式化知识”,虽然有系统性、可以明确界定和验证而且易学、易教、易积累,但是往往与社会现实和个人生活经验的差异很大。而且在这种知识的基础上,专业者处理的并非确实、直接的问题而是统计数字、简化模式、片段现象、类型化关系等代替事实的内容。专业者据此提供的答案往往只能解决一部分的问题、表面的问题,甚至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而制造了新问题。
四、本土反省的态度应该建立
在全球化浪潮中,发展中国家的专业者极易患上一种通病:对西方知识和技术不加批判地接受与依赖。在抄袭、套用远易于批判、再发展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专业者只知道依葫芦画瓢,“应用”原为西方社会而发展的一套技术,不仅未能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本土需要,甚至连基本的社会敏感性都不常见。专业知识及技术的社会负效果因此屡见不鲜。
五、改变权威作风,尊重使用者
现代教育制度在分工细密地培养专业人才的同时也造成了专业间的鸿沟。对某一专业领域而言这种教育制度下培养得更多的是对专业一无所知的外行人。由于存在这种“知”与“无知”的关系,以及专业者与资本主和行政权利的结合,就形成了目前社会里专业者的权威心态,专业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对相关决策的参与机会因此被剥夺殆尽。使用者参与机会的缺乏不仅侵害了使用者的权利,也阻碍了专业者及相关决策者对问题的了解,使决策品质恶化。
台大城乡所的研究和实践经验除了包括以上经验与原则的归纳总结,还在规划专业的技术层面对专业者提出了纠正不当观念、善尽社会责任、更有效地促使都市环境作合理发展的建议。具体如下:
- 使用者参与、基层工作者参与
环境规划与设计的工作影响到最终使用者的生活环境,应该在决策过程中尊重他们参与决策的权利,并使最后的结果尽量符合它们的需要。使用者能参与规划设计的决策过程,就更容易接受规划的结果。使用者的接受使计划更容易执行与落实。另外,第一线工作者的参与也是很重要的,在整个规划设计过程中应该让它们也参加决策。 - 扩大社会视野,形成人本的专业观
专业者的眼光应该远大,不能只限于有市场优势的或者政治优势的群体,不应该把弱势而最需要照顾的人排除在自己服务范围之外。如果专业者在接受国家社会的保障和利益之余,要对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就应该扩大它们的视野去关注社会上还有哪些弱势群体需要照顾。专业者对于社会关怀的视野扩大,也会反映在最后的规划设计成果上,最后的成果必然比较可亲,可以解决实体空间环境冷漠、肮脏、不可亲的现象,使之更加人性化。 - 建立相互学习的角色观
专业者应该放弃权威心态,无论从技术层面还是其他层面都不应该再觉得他们的专业是高人一等的,是可以为使用者做计划、做设计,或为使用者做决策的。专业者应该允许使用者或工作者参与,建立一个专业者与使用者或工作者彼此之间相互学习的机会。这种相互学习不仅有实用层面的意义,而且可以促进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建筑美学立场与体验的多元化、通俗化,同时也可以促使一般民众在生活环境品质空间上产生多样化、多元化的要求,具有社会层面的重大意义。因此可以说,相互学习心态的建立乃是专业者的社会责任之一。 - 秉持无我的心态、作小规模的发展
无我的心态指在工作的时候不要先有成见,而是用最自然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去解决问题,用一个很平常的角度和眼光来理解问题。简言之,就是要摒弃专业者个人作为空间形式给予者角色的不民主。由于大规模发展一方面具有更大的风险,一旦失败必须面临惨重的结果;另一方面需要很大的决策力量在背后支持,这与城乡所倡导的决策权利下放及使用者自主决策的主张相矛盾,因此小规模的发展模式更佳,不仅投资的风险小而且具有更合理的决策权利分配条件。同时,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小规模发展对地方生态影响也较小。
基于台大城乡所的专业研究、实践和社会经验,王鸿楷教授在总结归纳城乡所研究、实践的经验和省思之后,比较了两岸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及各自解决这些问题的潜力和劣势,并基于海峡两岸存在的共通性为中国大陆城市规划制度的调整与改进提出了原则性的建议。其最终的总结如下:
“中国大陆由于经济的快速成长,面临了制度的调整改革的契机,但是如何充分掌握契机而创造合理可行的未来都市计划制度,却是一个重大的挑战。依据台湾四十余年来痛苦的经验,大陆政府似应着眼于发挥土地公有制对控制都市发展所具备的优点,建立充分的社区自治体制,在庞大的官僚体系中界定、发展一套具机动协调与统合功能的计划机制,以及透过沟通与教育手段在社会上形成如何发展合理都市环境,以及都市计划之作为社区自治手段的共识。”2
以人为镜可知得失,以史为镜可知兴替。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及规划室立足台湾本土的社会经济背景,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致力于实体空间环境和社会机制的改良,其数十年的专业经验和工作省思形成的专业观,今天看来恰似我们的一面明镜。
郭湧
2010年7月30日于柏林
注1.王鸿楷,规划专业者的社会实践(一):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的工作经验.空间杂志:vol.61,1994.08.p49
注2.王鸿楷,规划专业者的社会实践(一):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的工作经验.空间杂志:vol.61,1994.08.p52
参考文献:
王鸿楷,规划专业者的社会实践(一):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的工作经验.空间杂志:vol.61,1994.08
刘可强.规划专业者的社会实践(二):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规划室的工作经验.空间杂志:vol.61,1994.08
顶。。。。。。
确实是一个问题。 挺复杂的。文中给出了一些看法与方法,赞。本人虽级别低,但根据暑假以来一些所见,目之所及,很多地方都让人很不舒服。
有待改善,或许,这需要很多人的努力吧。。。。。
多借鉴,勤考量,三思而后行;
少抱怨,常虚心,知耻而后勇!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郭大侠又出好文了,赞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