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设计研究”进行了介绍,就其背景、概念、内容、发展历程和学术意义进行了综述。科学知识结构和知识生产模式发生变化促成设计学对科学范式研究方法论进行反思。依赖设计专长和设计思维的“设计学范式”研究方法论因此受到重视并得以发展。这种发展态势值得国内风景园林学的研究人员关注和借鉴。
本文系“风景园林新青年”与《风景园林》杂志联合刊出
1. “设计研究”兴起的背景
“设计研究”(design research)成为设计领域内欧洲学术界的热点话题,早先是从荷兰,斯堪的纳维亚地区以及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学术界开始,后来,尤其是近期,开始在德语国家越发受到重视。在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范围甚广的设计领域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学术探讨。所涉及的学科包括了建筑、风景园林、艺术设计、产品设计以至土木工程等。尽管在不同的设计领域内所探讨的具体内容有不同的侧重,但是这些不同学科的探索都建立在将设计实践作为工具手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即设计行为不仅被看作一种业务性的实践,更被理解为一种求知的过程。同时,如何将这种通过设计实践探求新知的研究行为纳入现有的由科学思维范式主导的学术研究体系成为可以被其他研究领域认可的学术行为,成为随之而来的超越不同设计学科的共同问题。
这场讨论的发生正处于当今社会发展中出现知识生产模式变迁;科研与创新在社会生活中地位提升;科学知识结构变化;科研在社会各个部门弥散;高等教育与科研更加市场化的背景下。这样的背景为设计领域内的研究工作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挑战。在知识生产模式变迁和科学知识结构变化的语境下,求知途径的科学范式得到反思和发展。打破过度细分和相互隔离的学科划分,以跨学科和综合性方法面对日益复杂的研究课题的呼声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从解决问题、积累知识的目的出发,设计领域内,仅仅依靠设计师的直觉和经验已经不能有效应对设计实践中需要面对的复杂问题,因此必须在提供设计方案的过程中主动进行“研究”工作。另一方面,由于设计师的工作和思维方式与科学家或人文学者有很大不同,它更加依赖设计能力和设计过程。设计实践中思维的过程与科学研究所必须的“从问题到结论”的线性思维过程大有出入。因此,如何使得在设计思维的范式下通过设计能力和设计过程获得的知识成为有效的学术成果,就变成需要研究人员探讨的内容。一旦设计思维范式下的研究成果同科学范式下的研究成果同样成为有效的学术研究成果,就意味着产生这些成果的设计行为和设计过程是有效的学术研究工作,那么设计领域本身就不再仅是一种职业实践的领域,而可以成为一个被纳入学术体系的学科领域,成为设计学。设计学的确立需要理论基础的支撑。而这些关键的理论基础正存在于这场正在发生的与“设计研究”相关的一系列讨论中。
2. 设计研究的概念和内容
由于设计研究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范围,尚在争论和探讨的过程中。到目前为止的讨论中,已经有多位学者对这一概念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其中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的Archer在设计研究发展的早期(1981年)给出的定义以及蒙特利尔大学的Findeli在近期(2008年)给出的定义将设计研究的内涵做了较为清晰的阐释:
Archer的定义认为“设计研究⋯⋯是一种成体系的求知,它的目标是内在于或有关于人工事物和系统的配置,组成,结构,目的,价值和意义之体现的知识 。”
Findeli在定义设计研究时认为“设计研究是一种从‘设计师式思维方法’(即项目导向)的观点考虑,对与广义人类生态相关联的知识进行的体系化探寻和获取。”
这两个定义中相似的内容反应的是设计研究固有的核心内容,即设计研究是对人工世界的探索和求知过程,而且零散、孤立的求知行为不能称其为设计研究的行为,只有遵循特定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体系化过程才能被认可为设计研究的行为。这两个定义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就是Findeli强调了从“设计师式思维方法”的观点考虑,即“项目导向”的特点。他所强调的这一内容正是从80年代至今,设计研究领域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由Nigle Cross教授提出的“设计师式认知方法”(designerly ways of knowing)。Cross依据从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开始不断积累的针对设计行为和设计思维的研究成果,提出设计思维的模式是与科学思维和人文思维的模式相并列的第三类智力范畴,设计行为中存在明显区别与科学和人文思维的内在的认知、思考和行动方式,这就是“设计师式认知方式”(designerly ways of knowing)。“设计师式认知方式”的概括提出,所依据的是为了探求设计行为和设计思维的本质而将“设计”、“科学”、“人文”进行的对比。将三者对比后,Cross认为,在研究对象上,科学针对自然世界;人文针对人类经验;而设计针对人工世界。在方法体系上,科学应用受控的实验,进行分类、分析;人文采用类比、比喻和评价的方法;设计则采用建模、图示-模式化和综合的方法。在价值观方面,科学强调客观、理性、中立,关注“真实”;人文强调主观、想象、评价,强调“公正”;设计强调实用、独创、共鸣,强调“适宜” 。Archer的定义里,描述的“人工事物和系统的配置,组成,结构,目的,价值和意义”可以看作是设计师式的思维(designerly thinking)被充分总结之前,对设计行为和设计思维的对象、方法及价值观的另一种阐述。从这个意义上讲,两个定义的内容是非常接近的,只是Findeli的这个比Archer晚20多年提出的定义应用了一种得到了发展的、更加清晰的表述方法。通过比较设计研究在两个不同时期的定义,我们不仅可以了解设计研究的内涵,还可以体会到这二十余年间设计研究理论的发展。
目前得到多数共识的观点认为,设计研究的内容包含三位一体的结构,包含了关于设计的研究(research about/on design)、为了设计的研究(research for design)以及通过设计的研究(research through design)三个方面。其中,“关于设计的研究”是以“设计”为对象的研究,旨在揭示设计行为和设计思维内在的特点和规律,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旨在探索设计师式认知方法的设计认识论研究;旨在探索设计实践和设计过程的设计行为学研究;旨在探索设计产物的形式和构成的设计现象学研究。 从事“关于设计的研究”的学者自己本身不一定是设计师,事实上他们更多的是教育学专家。“为了设计的研究”是以设计为“目的”的研究,包括对以往设计经验的研究以及市场导向的设计项目中为设计方案的形成服务的研究,包括市场调研、客户分析、技术支持、材料搜集、背景分析、场地分析等工作,在不同的设计领域内具体内容各不相同,即使在相同的设计领域内,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其内容也会出现很大的差别。与以上两方面的内容相比“通过设计的研究”其内容则显得比较模糊,很难清晰地描述它的对象和内容。这是因为“通过设计的研究”与其说是一种现实的研究行为,不如说是一种研究方法的理论模型。尽管很难清晰描述,我们还是可以总结出“通过设计的研究”内在的几个显著特点:“通过设计的研究”离不开设计行为,它将设计行为的过程作为研究的媒介和工具,因此把“通过设计的研究”自身的研究行为和一般意义上的设计行为清晰剥离是不可能的;“通过设计的研究”尽管多数是从具体的设计需求出发,但是并不以解决具体的设计需求为仅有的目标,它的驱动力往往来自具体的设计需求背后在认识论层面上更加基础或更具普适性的研究问题,因此“通过设计的研究”的成果虽然来自具体的设计过程,但是能够以知识的普适形式脱离设计过程本身而存在。“通过设计的研究”为设计研究范式在真正意义上成立奠定了认识论基础,它是设计范式方法论发展的必要条件。
3. 设计研究的发展历程
为了进一步了解“设计研究”,有必要对它的发展历程加以简要回顾。根据Joost教授的观点,1960年代科学与设计、理论与实践的主题最早始于德国包豪斯,后来在乌尔姆设计学校得到发展,这种教学传统成为今天“设计研究”之滥觞。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是设计学科发展的分水岭。六十年代中意义最深远的设计研究现象是德国的视觉/语言修辞(visual/verbal rhetoric)和试听修辞(audiovisual rhetoric)的提出,以及同一时期在美国兴起的以Christopher Alexander的《模式语言》为代表的为设计寻求科学方法的努力。六十年代兴起的这场设计研究运动,是为了回答一个问题:社会进入工业化后期,生产方式发生颠覆性变化的条件下,传统的以手工形式主导的设计方法是否还能满足社会需要?当时这场设计研究的运动最终展现了一个依托科学方法,进行多学科合作,应对现代社会复杂多面的新设计问题的设计方法体系。正是这一体系催生了随之而来的强调“标准化”的设计风潮,正如后来人们看到的试图在建筑设计中探讨数字规律的《模式语言》。
然而,后来僵化的科学方法论概念使设计研究的努力走上沉溺于总结设计自身具有的理性的、可预测的设计过程的方向上(今天人们已经认识到,设计自身并不具有这样的过程)。于是这一时期出现了很多描述设计过程的模型,其中不少直接受到当时计算机科技发展的影响,试图借鉴计算机程序的流程来总结设计过程中设计师的思维过程。在这条研究道路上的成果离设计实践越来越远,设计研究人员的研究结论越来越无法获得从业设计师的认可,在研究与实践之间出现了难以弥合的隔阂。最终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这条研究道路走进了死胡同,被绝大多数学者和设计师认为是一种失败。
坚持僵化的科学方法论的设计研究走向失败的境地,却引领设计研究的发展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格局。反思设计研究一味坚持科学方法论的失败后,研究人员转向了新的问题:设计行为的本质是什么?其内在的认知、思考和行动方式与科学方法论有什么不同?对新问题的探讨引导研究人员发现了前文所述的“设计师式认知方法”(Designerly ways of knowing)。同设计师式认知方法并列的还有对设计专长(design expertise)的探讨。设计是一个范围十分宽广的概念,存在不同的设计领域,从建筑、风景园林到传媒设计、程序设计不一而足,为了超越设计领域探讨设计认知、思考和行为的普遍规律,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的Bryan Lawson教授经过近三十年的研究和教学对设计专长进行了研究和总结,于2009年出版了著作《设计专长》(Design Expertise)。以这两项成就为标志,设计研究从坚持僵化的科学方法论道路走向了一条探索新的研究范式的道路,这种新的范式不再僵化地依赖科学方法论,而是希望将科学方法、人文方法都置于设计师特有的设计专长(design expertise)和设计师式的思维模式(designerly thinking)之下进行超越学科地综合运用,形成在研究和设计实践之间没有隔阂的设计研究方法论。对于这种设计学范式的方法论,Jonas教授提出“第一,科学范式应该内嵌于设计学范式:研究受设计过程的逻辑引领,设计受科学研究、探索阶段的支持和驱动。第二,只有在设计师式范式下进行的设计研究能够为设计的方法论发展和设计学的巩固、独立做贡献。二者以循环的方式互相依赖。”
时至今日,学术界将“设计研究”视为设计学理论上成立的基础,“设计研究”成为热门的前沿学术话题。热烈的讨论和各种积极地尝试正在进行中。目前,风景园林设计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都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设计研究的实践方法,在现有的理论基础以及其他设计领域已有的研究经验基础上,正在进行自己的摸索和实验。国内虽然还没有形成得到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成果,但是以“清华大学—柏林工业大学‘设计研究’联合博士论坛”为标志,积极地研究工作已经得以开展。
4. “设计研究”的学术意义
“设计研究”为设计作为一个学科而存在建立了理论基础,为设计实践和学术研究提供了新鲜的视点和思考平台。从这个视点出发审视风景园林设计,我们可以发现以下两点学术意义。
第一、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设计研究” 为风景园林设计领域内博士层面的学术研究开辟了更加趋于回归设计本身的新的课题范围。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博士生教育的起点。自此后16年,于1997年北京林业大学授出了第一个风景园林领域的工学博士学位。从风景园林领域第一个博士学位产生到今天,风景园林设计领域内博士论文的选题大部分集中在史论研究方向和类型研究方向,也有一部分定位在规划方向。长期以来,风景园林教育体系注重历史和设计技能的教育,无论是博士生的选拔、培养还是考核,都以“设计能力”为重要指标,而对系统梳理风景园林设计自身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缺少投入。这导致相当多的博士生在设计项目面前得心应手但是在 “科研”面前捉襟见肘。事实上,这种现象并不是我国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特有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各个设计领域内的学术研究都同样面临着类似的困境。随着“设计研究”的进展,人们认识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设计思维模式与主导学术界的科学思维模式的冲突。为了使博士论文的研究成果更容易符合学术要求,设计领域的研究人员很多都在选题上转向具备成熟研究方法的史论研究,或者转向更容易应用科学方法的规划领域的研究。从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设计领域学术研究的发展态势看,人们正在进行非常积极而艰苦的努力试图扭转这种局面,寻找和建立设计学自身的研究方法论,使博士层面的研究更多地回归设计本身。这种趋势无疑值得我国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的重视和借鉴。
第二,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设计研究”为设计领域内的课题研究提供了与设计能力和设计思维相关联的新工具手段和媒介。“设计研究”主张将设计作为认知和知识创造的行为来理解,设计本身不仅解决特定设计需求也成为研究的工具手段和媒介。如果学术研究的设计学范式得到认可,那么不论是设计领域内的历史研究,还是诸如“可持续性”或者“后工业美学”这样的现实社会背景下的特定课题研究都增加了一种具有设计专业特色的研究途径。
“设计研究”,尤其是“通过设计的研究”(Research Through Design)正在探讨和实验的基于设计专长和设计思维的研究范式并非全新的“发明创造”,而是对设计行为和设计思维自身固有的内在特点重新发现和系统化梳理的过程。在设计的过程中创新,通过设计中的创新探索新知,基于新的知识发展设计理论,通过设计理论积累和传承知识的认知模式古今中外皆有之,或者说它本身就是设计的内在特征。抱着这样的认识重新审视历史上存在的设计理论,比如西方历史上建筑设计理论《建筑十书》以及我国历史上的园林设计著作《园冶》,就会发现他们都是现在所探讨的设计学范式研究方法论的成果。因此,这些著作就不再是孤立的片段,而是可以在更加宏观的知识体系中加以定位的设计知识(design knowledge)。
为研究课题提供设计师式研究(designerly research)的途径,即基于设计实践确定设计问题,进而发现研究课题,在进行设计项目的过程中同时对设计问题、研究课题和设计过程本身进行反应(reflection)、探讨研究课题的结论,最终形成超越设计项目本身的具有普适性的设计知识,则反应了“设计研究”在方法论方面的贡献。这种研究范式可以在广泛的设计领域中,针对各种不同的设计问题加以运用,因此也适用于风景园林设计领域。这主要涉及“通过设计的研究”(Research Through Design)在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的探讨和实验。如果相关的方法论实验在不远的将来形成一定的成果并得到学术界的认可,那么这种依赖设计能力和设计思维,将设计实践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的研究途径是值得期待的。
5. 总结
60年代,当社会发展进入工业化时代的后期,“设计研究”为了探讨手工业形式主导的设计方法是否能适应社会需要而兴起。今天,当西方社会普遍步入后工业时代,科学知识结构和知识生产模式发生变化、科学范式得到反思,“设计研究”又一次成为学术热门话题。与“可持续性设计”、“景观都市主义”、“棕地再利用”这些专业领域内的热门话题一样,“设计研究”出现在我国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后工业化似乎指日可待,急需向已经实现后工业化进程的西方社会借鉴先进经验的时代背景下。然而与其他热点话题不同的是,“设计研究”关注的并不是如何通过风景园林专业的专长,或者通过本专业综合其他专业的专长解决特定时代背景下外在的客观问题;而是深入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对设计专业自身发展的内省式思考。既是目前学科发展的前沿,也可能会成为一个永恒存在的思辨。
虽然“设计研究”提倡的设计学范式方法论建立在对科学范式方法论的反思基础上,但是其最终的目的却是为了将“设计”发展成为一门科学学科。正像Schneider教授所认为,学科的出现并不是天生成就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渐渐积累和发展而成的,今天的设计恰似曾经的医学,正是从行医救命的传统职业逐渐发展成具备完备理论和实践体系,并且可以不断为人类知识领域创造新知的科学学科。
介绍“设计研究”的意义不仅是介绍一种学术研究的最新动态,而是推荐一种更有效地积累和创造风景园林设计知识的方法论层面的框架体系。我们很难预计设计学范式研究方法论对风景园林设计未来发展的影响,但至少可以通过它以一种新的视角和知识结构来理解和研究中国传统园林设计已经留给我们的知识。因此“设计研究”对风景园林专业领域的意义还是应该得到认可的。
参考文献:
[1] Archer B (1981) A View of the Nature of Design Research. In: Jacques R, Powell J (eds): Design: Science:Mehod. Westbury House, Guildford
[2] Findeli, Alain (2008) “Searching for Design Research Questions”, keynote at Questions & Hypotheses, Berlin, 24-26 October 2008
[3] Cross N (2006), Designerly Ways of knowing, Springer-Verlag London Limited, London
[4] Cross N (1999) Design Research: A Disciplined Coversation. Design Issues 15(2):6
[5] Jonas W (2006), Design Research and its Meaning to the Methodological Development of the Discipline, In: Ralf Michel (eds), Design Research Now: Essays and Selected Projects, Birkhauser, Berlin
[6] Lawson B (2006), How Designers Think: the Design Process Demystified (4th ed.), Elsevier, London
[7] Lawson B, Dorst K (2009), Design Expertise, Elsevier, London
[8] Schneider B (2006), Design as Practice, Science and Research, In: Ralf Michel (eds), Design Research Now: Essays and Selected Projects, Birkhauser, Berlin
文章的内容很特别,看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
刚开始看到“设计思维的模式是与科学思维和人文思维的模式相并列的第三类智力范畴”,然后又看到“在研究对象上,科学针对自然世界;人文针对人类经验;而设计针对人工世界”。我始终在想,设计研究能不能成为一门新的学问,总觉得有点欠缺,觉得相比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世界,文中所提到的人工世界缺乏一定稳定性。而且现在其他科学研究大多是基于观察的基础之上,但感觉设计这东西更多强调体验,当然体验也可以通过观察得到阐述,但总觉得主观性强了点。
文章中段又提到说经过时间的研究尝试,学者们发现科学方法论行不通,也证实了之前模模糊糊的想法。
文末提到设计研究的意义,对第一点非常赞同,觉得确实指向了学科发展的一个命门所在,缺乏科研色彩,这点很有意义。
总之,个人觉得如果想在研究与设计之间架起一座桥梁,需要很多学者一代代的持续努力,或许能够实现。
还有一点想法不知道对不对,手段和表现方法方面,觉得图示和建模相对于语言文字不够高度抽象化:平时看一些作品集之类,有些图解表达是挺清晰到位易懂的,还有些道理总觉得图解反而没有直接语言描述的阐述来的准确到位。
有一种认识论观点把知识分成两类,能够通过语言文字表达的叫“明述知识”,不能通过语言文字完全表达,必须通过进行某项行动,在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的知识叫“默会知识”。还有一种认识论观点把知识分成三类,一种叫能力性知识knowledge-how,类似默会知识,第二种叫命题性知识knowledge-that,类似明述知识,第三种叫陈述性知识knowledge-of,大意是了解某事,知道某事存在的知识。设计的内核是一种“默会知识”,能力性知识,这种知识的特点就是不能用语言文字图表等符号完全表达。所以“非语言性”是设计知识内在的特点。于是在设计成果中,设计产物中固化的设计知识无法通过语言文字完全表述,离不开图式、模型等“模型语言”。设计理论确实需要一代代人慢慢钻研慢慢构建,这种“设计研究”的起点正是对设计能力、设计知识、设计思维这些基本问题的重新认识、深刻反思和明确表述。
才大二呢,看到这篇文章难免还是觉得有点晦涩,知识沉淀还不够。不过挺好的,介绍了当下的一个研究动向,开阔了眼界,也许对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也有帮助,谢谢!
开阔眼界,打开思维特别重要!有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也很重要。
在学校学了一年半就有种闭门造车的感觉,跟别的学校交流也少,也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水平上,并且刚一进校都有了考验的想法,不知道师兄有木有什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