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原载于《建筑史》丛刊(第42辑),兹将简要版在“风景园林新青年”(Youth Landscape Architecture)发表,已获《建筑史》丛刊(贾珺,主编;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主办)授权。
摘要:针对《园冶》文本前后照应的结构特征和骈俪对偶的修辞方式,提出语境互参的注解研究方法。循此方法,对《兴造论》篇中的“定其间进,量其广狭”、“随曲合方”、“为进多少,半间一广,自然雅称”、“体形之端正”、“宜亭斯亭,宜榭斯榭”和“不分町畽,尽为烟景”等疑难词句的歧解进行了梳理和辨正。对“若匠惟雕镂是巧”、“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不妨偏径,顿置婉转”等语给出了新解和论证。尤其还对“古公输、巧陆云,精艺其人,岂执斧斤者哉?”、“未可拘率,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体、宜、因、借,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即有后起之输、云,何传于世?”等句做了重新断句和注解。此外,还对涉及的互参语句如《一、相地》篇中的“多年树木,碍筑檐垣;让一步可以立根,斫数桠不妨封顶”和《二、立基》篇中的“花间隐榭”等提出了新解。最后,总结了以往注解舛误的类型和原因,指出在注解研究中自觉运用语境互参法和古汉语文法的必要性。
关键词:内互文性,语境互参法,园冶,兴造论,拘率,兼之
《园冶》是中国目前唯一存世的古代造园专著,是集中呈示晚明江南造园理法和营境智慧的经典文献。《兴造论》篇作为《园冶》的开篇总论,将贯穿全书的造园义理和章法予以凝练和提升,并以清晰的行文思路和精致的语篇结构展开和组织,成为“理论性最强、逻辑性最严密”【参考文献[1]:112.】的一章,也是蕴藉《园冶》精义和妙法的核心语篇之一。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园冶·兴造论》的注解研究仍存重重问题:不仅多处疑难词句的歧解须要推究辨正,还有一些似成定论的释义甚或断句方式,实为错解和误断,而其原文本义究竟何为,则仍须进一步商榷。更为紧要的是,这些注解和句读的舛误已然妨碍了对《园冶》真谛的领握,因此有必要对此等疑义做一番考辨与索解。
一 《园冶·兴造论》注解研究综述
关于《园冶·兴造论》注解研究的中外文献可谓丰富芜杂,根据其撰写意旨和内容性质可归纳为四类。第一类文献,是对《园冶》全书做出注解和迻译的专门性著作。这类注本自然包含有《兴造论》篇的注释或译文等内容,并构成了《园冶·兴造论》注解研究成果的主体,其代表是陈植先生的《园冶注释》。第二类文献,是由营造学(或美学、艺术学、设计学等相关领域)的经典名篇编缀而成的选注集。它们从《园冶》书中析出《兴造论》篇加以辑录并附上注解,其多数是从第一类文献中照本节录,但仍有少数几种乃由选编者另行校释。第三类文献,是对《园冶》注解疑义的举例辨惑类文章,以曹汛先生的《〈园冶注释〉疑义举析》【参考文献[2]】为代表。此类论文通过献疑抒见,纠正了前人对《园冶》文义的一些理解误差,并对第一类文献中代表性注本的修订再版发挥了策进作用。第四类文献,是关于《园冶》的例释、图解、阐述、评论、应用等敷衍性质的著作或论文。虽然它们并不旨在对《园冶》文句做出系统考释,但从其引述语境和演绎逻辑中,仍可推知作者对《园冶》相关文字的理解。其中有的在阐发以先,亦会对所引词句做出译释,真知灼见不乏其例。此类文献以朱有玠先生的《〈园冶〉综论》【参考文献[3]】为代表。
下面将《园冶·兴造论》的中文译注本以出版时间为序做出整理汇总,如表1所示【网页缩减版,仅计代表性文献,序号不变】。表中文献的选取原则为:不仅收录了对《园冶·兴造论》做出注释或迻译的著作,还包括了对《园冶·兴造论》只标有句读的早期文献。该表不包括以英、法、日等外文出版的《园冶》译本,原因不仅在于多数译本的内容源自《园冶注释》或《园冶全释》【即表1中的9号文献】等中文注本,存较多雷同讹误之处,更因其在语言转换时有不可避免的语义增损和变异,故不计入本表。
二 本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对《园冶·兴造论》疑难词句进行注解研究的方法是根据《园冶》文本所具有的前后照应、上下对偶的行文特点(称为“内互文性”)【内互文性(intratextuality)最早由语言学家Jay Lemke于1985年明确提出,他认为“互文性”(intertextuality)概念应包括“外互文性”和“内互文性”两种形式——“内互文性”指的是一个给定文本的内部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外互文性”则是指不同文本之间的关系。(参考文献[6])本文所言《园冶》的“内互文性”是指其文本内部不同文本单元之间在结构方式和表达内容上具有的前引后应、上下对偶、合意共指的关系特征。】而采取的一种以语篇整体性理解为原则的译释策略(称为“语境互参法”)。【语境互参法(contextual co-reference),亦可称作“上下文互参法”,是指基于《园冶》的“内互文性”特征所采取的“前后参证、上下比对、有机联系、整体理解”的文本解读策略。】《园冶》文本的这种“内互文性”,根据语篇结构的跨度表现为三个层次。首先,是篇章间的互文性。《兴造论》篇是全书精要内容的概括,同后续篇章构成总论与分述的关系,它们呈现出前引后应、互参共指的文本特征。《兴造论》篇中几乎每条涉及营境理法的语句都能在后续篇章中找到与之对应的部分,它们或具体阐发或间接印证,有的甚至会对一些专有名词(如“亭”、“榭”、“率”、“广”等)做出注疏或说明。其次,是语句间的互文性。《兴造论》篇章内部某些意义关联的语句有着上下对偶或前后对应的关系,将这样两个运用了“多句对”修辞手法或在句式结构上有所呼应的语句放在一起参照比对,不仅会为句读的圈点提供坚实依据,还会为文义的理解提供可靠线索。最后,是字词间的互文性。《兴造论》篇中的许多语句运用了“当句对”的修辞手法,若将其两两对应的单字并置比照或相属连缀,会使注家对字义做出更精准的定位,从而给出更恰当的注解。
《园冶》文本“内互文性”的第一个层次是由于全书篇章间的总分结构,后两个层次则分别源于骈俪文体的句间对偶和句内对偶的修辞方式。《园冶》不仅因其“骈四俪六”的行文风格而具有高度的文学性,还由于其严整的文本结构突显出强烈的“内互文性”。因此不应仅看到计成的诗意辞藻和文体偏好所带来的文本接受难度,更应认识到其前后呼应的结构特征和骈俪对偶的修辞方式实为索解文本语义内置了一个方便法门。尤其《兴造论》篇作为《园冶》全书纲举目张的总论,是“内互文性”最为显著的一章。且从其表达方式上看,通篇重在讲理,没有过多文辞上的铺陈衍绎,语言精当凝练、言之有物。因此基于《园冶》的“内互文性”,运用语境互参法解读《兴造论》篇的疑难词句,无疑是一条符合其文本内在特征的切实进路。
三 《兴造论》篇疑难词句的注解与辨正
本文以日本国立公文书馆(原内阁文库)藏明崇祯七年序(1634年)版【参考文献[4]:123-124.】《园冶》(上、中、下三卷)刻本为底本,辅以明崇祯八年序(1635年)版《园冶》(三卷,存上、中卷)影印本【即表1中的1号文献】作校勘,对《园冶·兴造论》的文字原貌加以确定。继而在对文义重新考释的基础上进行断句,并按照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使用标准【即《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中的相关规定】对文本进行标点。现将厘正后的《兴造论》篇备录如下:
兴造论
世之兴造,专主鸠匠,独不闻“三分匠、七分主人”之谚乎?非主人也,能主之人也。古公输、巧陆云,精艺其人,岂执斧斤者哉?若匠惟雕镂是巧,排架是精,一梁一柱,定不可移;俗以“无窍之人”呼之,甚确也。故凡造作,必先相地立基,然后定其间进,量其广狭。随曲合方,是在主者,能妙于得体合宜。未可拘率,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为进多少,半间一广,自然雅称,斯所谓“主人之七分”也。
第园筑之主,犹须什九,而用匠什一,何也?园林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愈非匠作可为,亦非主人所能自主者;须求得人,当要节用。“因”者,随基势高下,体形之端正;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宜亭斯亭,宜榭斯榭,不妨偏径,顿置婉转,斯谓“精而合宜”者也。“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则收之,不分町畽,尽为烟景,斯所谓“巧而得体”者也。体、宜、因、借,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即有后起之输、云,何传于世?予亦恐浸失其源,聊绘式于后,为好事者公焉。
下面将本篇中的疑难词句逐条罗列,首先就其中存疑处做出注解,然后对以往各注本的歧解进行梳理和辨正;另或对某些语句提出新的句读和译注,并加以考释。
1. 古公输、巧陆云,精艺其人,岂执斧斤者哉?
古:谓不同凡俗;奇特。张彦远《法书要录·窦蒙〈述书赋语例字格〉》中说:“古,除去常情曰古。”例如张怀瓘《书断·妙品》中的“(郄鉴)草书卓绝,古而且劲。”又如楼钥《赠丁相士》诗中的“古怪清奇任君说,灵台一片若为寻。”再如缪彤《送医士方际泰归茅山》诗中的“入世性情古,还乡面目真。”本句中的“古公输”和“巧陆云”互为对仗,二短语都运用了谓语前置的倒装手法,其常规语序是“公输古、陆云巧”,“古”和“巧”是对鲁班和陆云的营造技艺的一种描述。后面的“精艺其人”是对“古公输、巧陆云”的概括,并同样是主谓倒装结构,常规语序为“其人精艺”。后面接续的“岂执斧斤者哉”,其主语是前面的“其人”。整个句子若按正序表述,就是“公输古、陆云巧,其人精艺,岂执斧斤者哉?”
以往诸本皆将本句点断为“古公输巧,陆云精艺,其人岂执斧斤者哉?”,其中“古公输巧”和“陆云精艺”作为对文的上下句,在语法结构上并不符合对仗的要求。观想及《园冶》全篇凡用骈俪处务求对仗工整的文风,若如此断句,其文理殊欠允备,似难成立。
2. 若匠惟雕镂是巧,排架是精,一梁一柱,定不可移;俗以“无窍之人”呼之,甚确也。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3. 故凡造作,必先相地立基,然后定其间进,量其广狭。随曲合方,是在主者,能妙于得体合宜。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4. 未可拘率,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为进多少,半间一广,自然雅称,斯所谓“主人之七分”也。
(1)未可拘率
拘:(动词)拘守;拘泥于。率:(lǜ,名词)通“律”。规格;法度;标准。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中说“率,叚借为律。”《正字通·玄部》中说“率,法也。”例句如《史记》中的“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又如《孟子·尽心上》中的“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计成在《二、立基》篇“厅堂基”条中更是明确给出了“率”在本句中的所指——“厅堂立基,古以五间三间为率”,因此“率”在本句中的含义可具体为“(营造的)法式”。既然“古以五间三间为率”,那么“未可拘率”就可换言为“未可拘五间三间”,而后面的分句“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恰与其形成同义异构的首尾呼应关系。拘率:即“拘于率”,意为“拘泥于规制”。例如王安石《上邵学士书》中的“郡庠拘率,偶足下有西笑之谋,未获亲交谈议。”【参考文献[11]:799.】又如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十九“征榷考六·杂征敛(山泽津渡)”篇中的“有司熟视,不可稽考,其间设有能自植立、整齐纪纲者,则往往窘于调度,拘率牵制,困不得逞。”【引自参考文献[12]:189.其中,“拘率牵制”意为“拘于率、牵于制”。“拘”和“牵”对仗,同为动词;“率”和“制”对仗,同为名词。】
关于“拘率”的文字和解释,是一个困扰数代《园冶》研究者的问题。在第一版《园冶注释》中曾将其印为“拘牵”,并做“拘泥或牵制”之解。后曹汛先生在《〈园冶注释〉疑义举析》一文中指出:《园冶》明崇祯八年序本的原文是“拘率”,《园冶注释》沿用了其所引蓝本(即“城建本”)中的“拘牵”而未作校正,故有此形误【参考文献[2]】。接下来该文又给出了一段可谓经典的解释和衍绎——“未可拘率”意为“既不可拘泥呆滞,又不可遽率胡来”,和前面的“能妙于得体合宜”句连缀,析出“得体合宜,未可拘率”这两句话,可谓言简意赅、神理妙极,实为《园冶》的精华所在;“得体”和“合宜”二者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若过分追求“得体”而忽略了“合宜”,便是“拘”,反之便是“率”;“拘”和“率”是两种极端,误为“拘牵”,便只剩一半意思,妙趣不存【参考文献[2]】。陈植先生在修订《园冶注释》(第二版)时从善如流,将“拘牵”按明代版本改为“拘率”,并解释为“有所拘泥或草率从事”。此后各注本大多依从曹汛先生的见解,并结合陈植先生修订后的译文,将“拘率”释为“拘泥(束)、草(粗、轻)率”(9、11、12、17、18、20、21、22、25、27、28、29、30、31【参考文献[1]:461.】号文献)。但仍有几个注本在引述《园冶》原文时依旧采用“拘牵”二字,并给出和《园冶注释》第一版相似的注解,如10号文献译为“拘泥牵就”,24号文献译为“牵强拘措”。王劲韬先生认为:“拘率、拘牵均合上下文义,此处未必需要纠正。”【参考文献[13]】另外,16号文献在所引原文中采用“拘率”二字,在注释中解为“拘束、拘泥”。综上可知,诸家或把“拘率”当作并列短语理解,或仍坚持采用“拘牵”二字,或只解释了“拘率”一半的词义,总之均未把“拘率”视为动宾短语,更没有将“率”与《二、立基》篇“厅堂基”条中的“厅堂立基,古以五间三间为率”句联系起来理解。可见若仅就字句本身进行推敲,而未置于整体语境中前后参照、上下引证以昭明大节的话,则不管解说得如何圆融自洽,亦终非正解。
(2)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
假如:(连词)纵使,即使。表示假设的让步。例如白居易《座中戏呈诸少年》诗:“纵有风情应淡薄,假如老健莫夸张。”何必:为什么一定要。反问语气,表示不必、不需要。“未可……,假如……,何必……”组成让步假设复句:“未可拘率”起首,引出本句主题;“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作为前一分句,先提出一种假设性前提,并退一步承认这种假设为事实;后一分句“何必欲求其齐”转而述说与假设性前提所暗示的“其所当为”相反的主张。以往各注本都认为“假如”是“如果、假若”的意思(5、9、21、22、24、26号文献译为“假如”;6、11、18、20、30号文献译为“如果”;28号文献译为“如”),这样整个句子就是“一致假设复句”。而在一致假设复句中,其前提条件和结果总是一致的,这与后一分句“何必欲求其齐”的否定性含义是相悖的,因此“假如”在本句中并不是“如果、假若”之意,而应作“纵使,即使”解。
偏:(形容词)偏斜,不正。缺:(形容词)缺损,不完整。邻:(动词)靠近,邻近。嵌:(动词)镶嵌。《一、相地》篇中有“倘嵌他人之胜,有一线相通,非为间绝,借景偏宜;若对邻氏之花,才几分消息,可以招呼,收春无尽”之语,其中“嵌他人之胜”和“对邻氏之花”是对本句中“嵌”和“邻”的具体说明,“邻”“嵌”二字都是对基地所处位置的描述。而“偏”和“缺”则是对基地所具形态的描述,且这种形态是由其所处的位置造成的。基地“偏”,是由于其“邻”于其它场地;基地“缺”,是由于其“嵌”于其它场地——亦即“偏缺”是果,“邻嵌”是因,二词组成的“偏缺邻嵌”是对基地形态和位置的综合描述。齐:(形容词)本句中的“齐”包含“整齐,平齐”和“齐全,完整”两个义项,一语双涉,分别对应前一分句中的“偏”(即偏斜不齐)和“缺”(即残缺不齐)。“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的意思是“即使基地由于毗邻他境而偏斜,嵌置他境而残缺,为什么一定要期望和要求它整齐和完整呢?”
对于本句的断句,以往各注本大都把“偏缺”和“邻嵌”截然分开,即为“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句。值得注意的是,第1、2号文献作为早期文本,对本句的断句是把“偏缺”和“邻嵌”连缀在一起的(图3、图4)。作为现代版本的3号文献首次将“偏缺邻嵌”居中点断,后因其成为陈植先生初版《园冶注释》的底本,此处句读错误便随之因袭至今。以往各注本将“邻嵌”注释为“建筑上的专有名词,指拼镶”(5、10、11、12、15、16、18、20、22、23、30号文献),或解释为“应根据地形偏缺的特点来规划,以充分利用地形”(9、11、22、28号文献),这些理解都是将“邻嵌”视为一种场地整理的手段,而偏离了其是对基地位置状态之描述的本义。另外,26号文献在所引原文部分中未将“偏缺邻嵌”点断,但在译文部分中却漏译了“邻嵌”一语,故而未能阐明“偏缺”和“邻嵌”的关系并给出正解。
(3)为进多少,半间一广,自然雅称,斯所谓“主人之七分”也。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4)关于“未可拘率,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为进多少,半间一广,自然雅称,斯所谓‘主人之七分’也。”句的断句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5. 须求得人,当要节用。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6. “因”者,随基势高下,体形之端正;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宜亭斯亭,宜榭斯榭,不妨偏径,顿置婉转,斯谓“精而合宜”者也。“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则收之,不分町畽,尽为烟景,斯所谓“巧而得体”者也。
(1)“因”者,随基势高下,体形之端正;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2)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
碍:(动词)遮蔽;遮挡。删:(动词)砍削;删减。注:(动词)置,安放。例如辛弃疾《美芹十论·审势》中的“譬如注矢石于高墉之上,操纵自我,不系于人”。又如朱彝尊《饮陈孝廉学洙·乌石山房》诗:“涓涓细泉流,撱石注阳坡。”【引自参考文献[16]:232. 其中,“撱”同“椭”,意为圆而长。】这句诗同时出现了“泉流”与“石注”,其含义与本句相同。“泉流石注”中的“石注”意为“使石头安放”,与“泉流”(使泉水流动)对仗。计成为了工整,特选用“注”字与“流”对应,不仅词性相同,词义相对,而且字形相似(形旁都为“氵”,声旁都是轴对称字)。借资:藉助,凭藉。
“碍木删桠”和“泉流石注”都用了“当句对”的修辞方式,即都由自成对偶的两个动宾短语组成,其谓语动词皆属使动用法;而二句的区别在于“碍木”和“删桠”为动宾正序,“泉流”和“石注”则运用了动宾倒装。若以习常的文法换言之,“碍木删桠”就是“使木碍,使桠删”,意为“使树木遮掩,使枝桠删减”;“泉流石注”就是“使泉流,使石注”,意为“使泉水流动,使石头安放”。“碍木删桠”表述的是植物造景的掩映手法,“碍木”是为了掩藏,“删桠”是为了显映。“碍木”和“删桠”一密一疏、一藏一露,掩映相资。而“泉流石注”表述的是山水营造的相因手法,“泉流”(引流泉水)和“石注”(安放石头)分别指涉了“理水”和“掇山”;“泉流”和“石注”一动一静、一柔一刚,山水相因。因此计成在“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之后,用“互相借资”作为概括,明示“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之互为衬托、相反相成的关系。
以往各注本将“碍木删桠”解释为“如有碍事(或妨碍、阻碍、碍景等)的树木,就修剪其枝条”(5、6、7、9、10、11、16、18、19、20、21、22、24、26、28、30、31【参考文献[1]:462.】号文献);将“注”译为“流注”、“引注”等(例如9号文献释为“流入;引导”,27号文献释为“流入”,31号文献释为“倾、泻、冲、激”【参考文献[1]:415.】);将“石注”解释为“引(泉水)流注石上”之类的意思(5、6、9、11、16、20、21、22、24、26、27、28号文献)。这些译释忽视了《园冶》之骈俪文体的对偶修辞特点,而使用现代汉语的语法逻辑和语言习惯去理解,自然容易与原文本义产生较大偏差。
与本句中的“碍木删桠”存在前后呼应关系的语句是《一、相地》篇中的“多年树木,碍筑檐垣;让一步可以立根,斫数桠不妨封顶;斯谓雕栋飞楹构易,荫槐梃玉成难。”这里有必要对该句做出译释以供参证。多:(形容词活用为动词)使……增多。多年:(动宾结构)使年数增多,意为“经过多年”。树:(动词)种植,栽种。树木:种植树木。碍:(动词)遮蔽。筑:(名词)指建筑物。檐:(dān,动词)原本作“簷”,与“檐”是异体字。同“擔”,意为“负荷”。例如《宋史·志第一百四十七·兵八》中的“盖恐士卒习堕,使知负簷之勤。”又如《楚辞·严忌〈哀时命〉》中的“负檐荷以丈尺兮,欲伸要(腰)而不可得。”王逸注:“背曰负,荷曰檐。”再如《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五十八《蛇三》篇中的“书生每自檐之,号曰檐生。其后不可檐负,放之范县东大泽中。”碍筑檐垣:意为“(树冠)遮蔽房屋,(树根)担荷墙垣。”“碍筑”和“檐垣”皆为动宾结构,其中“碍”的方向性是由上而下,“檐”的方向性是自下而上,二字在词性和词义上皆工整对仗。其后接续的“让一步可以立根,斫数桠不妨封顶”的上下句是分别针对“檐垣”和“碍筑”提出的树木种植和养护策略。“多年树木,碍筑檐垣;让一步可以立根,斫数桠不妨封顶”的意思是:经过多年,树木长成,(树冠会)遮蔽房屋、(树根会)担荷墙垣;退让一步可以使树根存立,剪伐几条枝桠不妨碍树冠成形。
(3)宜亭斯亭,宜榭斯榭,不妨偏径,顿置婉转,斯谓“精而合宜”者也。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4)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5)俗则屏之,嘉则收之,不分町畽,尽为烟景,斯所谓“巧而得体”者也。
【内容从略,详见原载。】
7. 体、宜、因、借,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即有后起之输、云,何传于世?
兼之:并备,即同时具备。例如任昉《王文宪集序》中的“昔毛玠之公清,李重之识会,兼之者公也。”又如孙过庭《书谱》中的“且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以往各注本将之错解为“加以”(表示进一步的原因或条件)之意,如5、6、11、18、20、21、22、30号文献译为“再加(上)”,9、28号文献译为“加之”,26号文献译为“而且又”,31号文献译为“同时加之以”【参考文献[1]:462.】等。惜:(动词)爱惜,重视而不糟蹋耗费。惜费:谓节省花费。本句的“惜费”与前文“须求得人,当要节用”中的“节用”是同义语。“匪得其人,兼之、惜费”是一个“兼语式”的语法结构,由动词短语1(匪得)+名词短语(其人)+动词短语2(兼之、惜费)组成,相当于一个动宾结构和一个主谓结构由于其宾、主相同而连环在一起。作为兼语的“其人”,既是动词短语“匪得”的宾语,又是下一个动词短语“兼之、惜费”的主语。“兼之、惜费”中的“兼之”和“惜费”是并列关系,共同做“其人”的谓语。“兼之”的“之”,作为代词,其替代的内容是前置的“体、宜、因、借”。对于“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句,作为早期文本的2号文献给出了正确的句读(图6)。工:(名词)通“功”,功绩,劳绩。并:(副词)全,全都。前工并弃:即前功尽弃。“体、宜、因、借,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即有后起之输、云,何传于世?”句的意思是:得不到可以兼备“体”“宜”“因”“借”诸项及省惜费用的人,就会前功尽弃。即使有后来出现的鲁班、陆云,又以什么流传给后世呢?
“体、宜、因、借,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句与前文中的“园林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愈非匠作可为,亦非主人所能自主者;须求得人,当要节用。”句是前后照应关系。这两个同义反复、相互参证的句子分别是“‘因’者,随基势高下,体形之端正;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宜亭斯亭,宜榭斯榭,不妨偏径,顿置婉转,斯谓‘精而合宜’者也。‘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则收之,不分町畽,尽为烟景,斯所谓‘巧而得体’者也。”这组核心句群的总起句和总结句。整个段落呈现出“过渡句+总起句+中心句+总结句+过渡句”的完整结构。其中,段首的过渡句“第园筑之主,犹须什九,而用匠什一,何也?”起承上启下作用。第一自然段主要针对建筑营造阐发观点,其尾句提到对于建筑造作有“主人之七分”的说法。而第二自然段主要针对造园阐发观点,段首过渡句“第园筑之主,犹须什九,而用匠什一,何也?”接续前段的思路和语绪,进一步强调造园时“能主之人”的作用更须占到九分。后接的总起句“园林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愈非匠作可为,亦非主人所能自主者;须求得人,当要节用”总领本段并概括主旨。中心句是由4个独立分句组成的句群,分别就“因”、“宜”、“借”、“体”4个主题阐述了造园的义理(即“宜”和“体”)和章法(即“因”和“借”)。总结句“体、宜、因、借,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用“否定虚拟条件句”的形式呼应和复现了总起句。末尾的过渡句,同样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聊绘式于后,为好事者公焉”旨在引导读者继续阅读后面的篇章。第二自然段的段落结构关系如表3所示。
由此可知,“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与前面隔句呼应的“须求得人,当要节用”是同义句。既然“当要节用”句已强调了造园须节减用度的主张,则后文不可能又表达“再加上惜费,则会前功尽弃”这种前后抵牾的意思。
以往各注本将“惜费”解释为“吝惜(吝啬)费用”(5号文献第一版、6、10、16、20、22、26、28号文献)、“舍不得费用”(9、21、27、30号文献)、“妄加吝惜、当用不用”(5号文献第二版、12号文献)、“一味节省,当用不用”(18号文献)、“过分吝惜”(24号文献)以及“或惜或费(或当用而不用,过分惜用,或当省而不省,挥霍奢靡)”【参考文献[1]:462.】等意,是由于将“兼之”误解为“加之、加上”后,为了疏通文意,只能将“惜费”当作贬义来曲解为训。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方拥先生已正确指出,作为与“节用”对应的“惜费”,被译作“妄自吝惜”是曲解了著者的原意。【参考文献[24]:273.】但方先生认为“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的意思是“觅得优秀人才与珍惜费用二者并重,缺其一就会前功尽弃”【参考文献[24]:273.】,则或可商榷。根据这种译解,该句的语法结构是:否定副词(匪)+动宾短语1(得其人)+并列连词(兼之)+动宾短语2(惜费),然而“兼之”在古汉语中并没有表示并列关系的连词(如“与”、“和”等)的义项。再者,若这种语法结构成立,则前面的“因、借、体、宜”是无法与之配接的,盖因无法定位“因、借、体、宜”所充当的句子成分,其既不是主语,也不是宾语,更不是句子的独立成分。故此方拥先生的这种译解与原文本义有所偏差。
四 以往注解舛误的类型和原因
前文考查了各家对《园冶·兴造论》注解研究的贡献与误失,下面择要将以往注解舛误的类型和原因胪陈如左。
1. 望文生训——未能自觉运用语境互参法
2. 以今律古——将现代汉语的习惯套用于文言文
3. 背谬文法——未能有效利用文言文的语法规则
除此之外,还存在着诸多“有意误读”【参考文献[25]:13.】(misreading or misprision proper)【参考文献[26]:14.】的现象。尤其在本文第一章提到的第四类文献中,一些著作或论文在对《园冶》进行解说时,由于过度衍绎和附会而变为对作者个人造园理念或主张的阐发。这种“有意误读”如果从知识生产角度看并无太大问题,但若基于对传统经典进行训诂的目的,则应愈接近原义本相愈好。
五 结语
《园冶》文本的注解研究是一项破译中国传统造园理论密码的基础性工作。历代学者前赴后继、探赜穷神,积累了宝贵的学术成果和研究经验,然而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项事业尚未臻备。作为《园冶》研究各子方向的前提和基础,注解研究工作仍须不断深入,以期能更加精准地理解《园冶》的原文本义,继而揭櫫其中蕴藉的奥义与真谛,如此方能为进一步的阐发、论述和应用提供坚实依据。笔者陋学,所论定有诸多疏误,还望方家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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