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新青年与《中国园林》杂志合作推出

中国国家公园制度建设途径研究

贾建中 / JIA Jian-zhong 邓武功 / DENG Wu-gong 束晨阳 / SHU Chen-yang

摘要:国家公园是经实践检验的、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自然文化遗产的优秀制度。中国是世界上自然文化遗产最为丰富、最具特色的国家之一。借鉴成熟的国家公园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和自然文化遗产的资源特色,创新管理体制,是我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管理作出我国特有贡献的必然途径。

关键词:风景园林;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保护地;制度;建设途径

Abstract: The national park system is an excellent natur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system that has been proved by practices and widely adopted around the world. China is one of the countries with most abundant and characteristic natural and cultural heritages. It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the natur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reform, and the inevitable way to make unique contributions to the world natur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by learning from the mature national park system and making innovative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heritag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Key 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national park; famous scenic site; protected area; system; ways of establishing

中国的国家公园体制作为一项国家层面上 的新型保护地制度,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公益性理念,优化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地体 系,加强遗产保护,世代传承珍贵遗产资源,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国家公园体制建 设路径应该在国家层面保护地——国家级风景 名胜区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国家公园的成熟 管理经验,整合国内其他保护地及园区,理 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健全法律保障, 严格准入标准,强化监督管理,构建统一、规 范、高效、特色的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国家的生态文明目标。

1 中国建立国家公园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

1.1 必要性

截至目前,中国共有9类主要保护地及园区,按照设立时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 村、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城市 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等。这些保护地及园区分 别由林业、环保、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海 洋、水利、文物(文化)等10多个政府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管理。

这些保护地及园区之间存在内容交叉、空 间重叠的现象,造成多头管理、一区多名等问 题,还普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使我 国的自然文化遗产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管理[1]。 进入21世纪,一些部门与相关省市,利用风景 名胜区的局部景区或森林公园等自行设立“国 家公园”,这些“国家公园”与世界上国家公 园的宗旨及标准相距甚远,使得我国国家公园 的功能定位模糊、混乱,尤其是削弱了我国的资源特色,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 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国家公园,厘清我国国家公园的内涵与定位,促进我国国家公园 的健康发展,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体 制建设。

1.2 目的和意义

1.2.1 保护国家自然文化遗产,使之永世传承

中国幅员辽阔,自然地理条件丰富多样,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在中 华大地上持续耕耘5 000年,自然与人文相融 相生。这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自然文化遗产最 为丰富、最具特色的国家之一。这些遗产资源对于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和奇妙的自然景观、传承人类文明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1],也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共同财富,必须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使之永世传承,这应是建立中国国家公园的首要之意。

1.2.2 整合现有保护地,完善国家保护地框架体系

纵观国际上保护地体系建设,可以看出, 由于所保护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也就是保护对 象在类型特征和资源价值上的不同,每个国家 的保护地体系都是由不同的系统组成,这些系 统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分工明确,定位合 理,相互合作,体现出从以科学研究为主的严 格保护,到保护基础上的国民游憩,再到可持 续多重利用等不同管理强度的划分和过渡,不 存在重叠交叉的现象。从管理上讲,每个系统 的管理目标是明确的,系统内各保护地所执行 的保护强度是一致的,针对保护对象的保护方 式或政策是科学合理的。

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应该立足于对接 好国家公园与现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关 系,以整改现有的保护体系为突破口,对各类保 护地进行调查摸底,重新评估与分类,清晰界定 和区分各类保护地的资源特征、边界范围及管理 要求,整合各类保护地。从而完善我国保护地框架体系,加强分类管理。

1.2.3 建立高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

建立中国国家公园,必须立足国情,考虑 我国人多地少、农业人口众多的基本特点;必 须广泛汲取国际社会在国家公园建设管理方面 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必须正视我国自然和 文化遗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深刻认 识我国国家公园应具有的资源特色。必须坚持 国家公园的公益性,坚持把资源保护和中国政 府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国家 利益,地方局部利益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等基本 理念。唯如此,方可建立适应我国需要的国家 公园体制,方可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管理作出我国特有的贡献。

2 中国发展国家公园的探索

自187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史无前例的 法案,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 家公园以来,经过近100多年的研究和发展, “国家公园”已经成为一项具有世界性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被世界各国和地区广泛接受并应用于各自实践。今天,国家公园不仅仅是个名称,其背后蕴涵的是一种对自然文化遗 产区域进行可持续发展与保护的最优化的管理 体制。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形态、历史背景以及行政体制方面的不同,世界 各国和地区在实践中不只是抄袭美国的国家公园经验,而是既延续国家公园的宗旨精神,又 使之本土化,形成了具有各国特色的国家公园制度。

据历史资料,受国际上国家公园思想的影 响,我国对国家公园制度的探索实践,自20世 纪30年代以来,从未停止,探索之路值得我们 深思。

2.1 中国大陆国家公园的探索

国家公园制度在国际上的成功,诱发了中 国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第一次实践活动。 在20世纪30—40年代,民国政府以庐山、太湖 等成熟风景区为基础,进行了有益实践,编制 了相应的规划文件。1930年风景园林巨匠陈植 主编的《国立太湖公园计划书》出版,是迄今 所见最早者。其前言说明了“国立公园四字, 相缀而成名词,盖译之英语‘National Park’ 者也”;认为“……故为发扬太湖之整个风景 计,绝非零碎之湖滨公园,及森林公园能完成 此伟业,而需有待于由国家经营之国立公园者 也”;并强调“(National Park)盖国立公园之 本义,乃所以永久保存一定区域内之风景,以 备公众之享用者也。国立公园事业有二,一为 风景之保存,一为风景之启发,二者缺一,国 立公园之本意遂失”[2]。至今在庐山风景名胜 区内的展览中仍然保留着关于编制庐山国家公 园规划大纲的民国政府文件。

自20世纪7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开始,我 国传统风景区的振兴、管理和保护工作被提到 议事日程上来,引发了建立国家公园的理论与 实践探索,1982年国家建立的中国风景名胜区 制度标志着国家公园制度建设在新中国正式启 动。当时,在国务院部署下,当时的国家建委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计委、文物、旅游、 林业等部门共同对于我国传统风景区在新时期 的发展方向组织调研,多次组织国内专家对于 设立的目标、宗旨、名称、规划与管理等内容 进行讨论,明确了要借鉴国际上国家公园保护 利用的成功经验,建立中国的国家公园制度。

在选择名称时,为了突出强调自然与文化相结 合的中国风景传统文化发展理念,在“中国国 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风景区”3个 名称中选取了“风景名胜区”名称,以“风景 名胜区”代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因而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上明确标明对应名称 是“National Park of China”,即中国风景 名胜区对外称为中国国家公园。1979年1月, 邓小平同志访美签订的中美建交后的第一个中 美科技合作协定和文化协定就包含了中国风景 名胜区与美国国家公园交流的内容[3]。此后, 以我国风景名胜区及其管理部门为主体,多次 赴美等国家进行了国家公园技术培训、资源管 理、解说展示、规划设计和姊妹公园联谊等交 流合作活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 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再次 掀起了我国国家公园建设的新热潮。

2.2 中国台湾地区的探索

我国宝岛台湾,风光旖旎,胜迹遍布。 为保护台湾地区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借鉴欧 美国家国家公园的经验,从1933年起,还处 于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地区成立相应的“公园 调查会”,探讨设立“公园”及建立相关规 定。1935年提出了3处“公园”预定地并于 1937年正式核定公布了其范围,分别是“大 屯公园”,面积9.25万hm2;“次高太鲁阁公 园”,面积27万hm2;“新高阿里山公园”, 面积18万hm2。后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而遭 搁置。台湾回归祖国后,自1956年起,又倡 议成立“公园”,几经波折后最终于1972年公 布实施“公园”的相关规定。1977年台湾地区 “经济设计部门”“内政部门”“交通部门” 共同成立了“推动‘公园’规划工作小组”; 同年,蒋经国先生视察垦丁并指示“这一地区 可划为‘公园’,以维护该区域内优美之自然 景观”。1978年台湾地区通过《台湾地区综 合开发计划》,其中指定玉山、垦丁、雪山、 大霸尖山、太鲁阁、苏花公路、东部海岸公路 等地区为“公园”预定地,指示台湾“内政部 门”积极办理。1981年初《“垦丁公园”计 划》完成,1982年颁布“公园”计划可以依据 的施行细则,1982年9月1日,《“垦丁公园”计划》公告生效,台湾地区第一个与美国国家 公园相类似的“公园”在垦丁诞生,此后,台 湾地区“公园”快速发展。为适应“公园”的 管理,台湾地区于1981年在“内政部门”专设 营建部门专职管理,下设“公园”组,专职负 责“公园”规划工作,使得“公园”的规划、 设立及建设得以迅速有效地推进。

2.3 中国香港“国家公园”的探索

在20世纪60年代,受国际上国家公园思想 的影响,英美专家开始在香港引入环境保育新 思维。起初设想建立香港的国家公园系统,经 过调查研究,认为在资源规模、价值等方面并 不适合建立典型的国家公园,转而研究建立具 有保护、科学、环境和游憩功能的郊野公园。 1965年美国环境科学专家戴尔博(L.M.Talbot) 夫妇代表IUCN在香港地区开展研究后,完成了《香港保存自然景物问题简要报告及建议》, 正式建议在香港建设郊野公园。

1971年香港政府在拟建的城门郊野公园进行 试验计划,根据美国国家公园的标准设置桌椅和 烧烤炉等简单郊游设施,按照国家公园的目标和 思维对郊野公园进行运营管理,广受市民欢迎。 1976年8月《郊野公园条例》正式生效,从此, 香港郊野公园步入快速发展轨道。截至2013年, 香港共有24个郊野公园和22个特别地区(其中11 个位于郊野公园内),总面积约434.6km2,2013 年游客量达到1 140万人次①[4]。

2.4 启示

我国有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成功经验,亦 有大陆地区的曲折历程和重要探索。其一,建立 国家公园不是照搬美国单一模式,而是要结合中 国国情和资源特色,借鉴国际经验进行创新,风 景名胜区制度不失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制 度之一种形式。其二,应及时制定相应法律和规 定,并需要高层政府的有力推动,从而促进国家 公园的迅速发展。其三,注重资源保护与游憩利 用的双重性,台湾地区“公园”的设立是为了保 护特有的自然风景、野生物及史迹,并供国民之 育乐及研究;香港郊野公园明确了其必须围绕康 乐、保育、教育三大主题进行分区规划,达到保 育与发展的平衡,并越来越注重其教育功能。其四,香港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实事求是地对待国 家公园建设问题,不能降低标准建设国家公园, 不把郊野公园及某些不具备国家公园价值的其他 “园”“区”硬说成是国家公园,同样也值得今 天的中国大陆借鉴。

3 中国国家公园的本质特征

何为“中国国家公园”?顾名思义,它 是“中国”的,具有中国的资源特色和制度特 色;它是“国家”的,是具有国家代表性,由 国家管理,全民享用的(即具有公益性质);它 是“公园”,即要体现公园的游憩功能,但因 国家公园是以自然资源与环境为主体,与一般 公园的人工园林有较多不同,因此,国家公园 是在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 其游憩与教育功能。总体来讲,可概括出“中 国国家公园”以下4个重要本质特征。

3.1 展示中华文明独特成果

中华5 000年文明历史延绵不断,在世界 上独一无二。在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过程 中,与自然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创造了 璀璨的中华文化。中华文化不仅承载于建筑与 工程,也承载于美丽的山水之间,例如山水文 化就是其典型代表。三皇五帝、宗教发展、文 人墨客、诗词书画,早已融入一草一木,使得 我国的山水具有鲜明的拟人化特征,具有丰富 的文化含义。长江、黄河、长城是我们的民族 象征,五岳四渎是对山川形胜的概括,并在此 基础上发展出了我国特有的名山大川体系,这 是世界上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独特形式。

中国国家公园就是要反映我国的文明发展 特征,反映我国文化与自然相生相融的特有景 观及其价值,展示中国的文明成果[5]。

3.2 代表中国资源最高价值

国际上,国家公园已具有国家形象的象征 意义。国家公园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国家最具特 点、最有价值和最具代表性的自然文化遗产。 对于我国而言,国家公园应至少符合下列资源 标准之一:1)具有绝妙的天然美景或奇特的自 然现象;2)具有反映国家文明进程或文化特征 的例证,或完美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3)具有独特的、典型的生态系统,或是区 域的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居全国前列,或是存 在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4)具有代表地质过 程、生物演化过程的重要例证,或特殊的地质 地貌景观和古生物遗迹。

3.3 发挥保护与游憩双重职能

不同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国际上国家 公园的设立目的不仅要保护自然文化遗产,还 要充分发挥其游憩利用功能,即为国民提供欣 赏、体验、感悟和学习自然和文化的场所,培 养公民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操。

我国的名山大川历来就富有保护与利用 的思想源泉和实践。如“山林非时,不升斤 斧”“川泽非时,不入网罟”“畋猎唯时,不 杀童羊”。为保护自然山川,我国古代设有虞 衡制度,作为管理山林川泽政令的政府机构, 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6]。另一方面又十分 重视自然生态对社会的功能和作用:“仁者乐 山、智者乐水”“邑之游观,或者以为非政, 是大不然。夫气烦则虑乱,视壅则志滞,君子 必有游息之物,高明之具,使之清宁平夷,恒 若有余,然后理达而事成(柳宗元)”[7]。

我国古代对于自然文化资源的辩证认识及 其实践,与当代对国家公园的认识与实践异曲 同工,一方面严格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一方面 充分发挥游憩利用功能。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 制要充分吸收历史营养和当代经验,保护好自 然文化遗产,供人民永续利用。

3.4 重视社会公益性和国民教育

设立黄石公园之初,就是作为“为了人民的 利益、为人民所享用的公共公园或游憩地”②, 确立了社会公益性作为国家公园的核心价值观并 广为国际社会接受。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须秉 承这一基本精神。国家公园本质上属于国家公共 资源,属全体国民所有。国家公园的管理就是对 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管理,它是为了满足人们欣 赏自然、了解历史文化的需要,而非只是为了获 取经济利益;是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而非仅限 于当前局部利益;是为了全体公众,而非为某个 地方、少数人群享用。我们当代人充其量就是自 然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应主动承担起保护国家公 园的义务,将它原原本本、完好无缺地留传给后 代人世代享用。

国际上的国家公园不论是国家所有还是私人所有,在发挥社会公益性方面,都十分重视对国民的教育作用,注重向全民开放,而且绝大多数是免费或费用低廉的。其中尤其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通过免费参观、课外教学、科学普及、公园活动、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吸引青少年到国家公园学习、欣赏、娱乐,培养他们热爱科学、热爱自然、热爱祖国的品质。这也是建立我国国家公园时应着重学习的方面,通过对国家公园的保护与管理,“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4 中国国家公园的基本定义

综上所述,中国国家公园的基本定义为:国家依法设立和管理的,以自然生态和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相融合,具有科研、审美、教育、游憩功能,体现国家代表性和社会公益性的保护区域[8]。

5 依托风景名胜区创立中国国家公园制度

中国风景名胜区从建立伊始就注重借鉴国际上国家公园的理念和制度,在设立目的、性质定位、资源构成、建设标准、审批程序、规划体系、管理制度等方面与国际上国家公园具有很多共性,从而也推动风景名胜区成为我国既有保护地体系中最规范、最成熟的一类。同时,在资源丰富度、保护和利用模式等方面又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创建国家公园管理制度提供有利条件和可行性。依托风景名胜区创立国家公园制度还具有如下优势。

5.1 资源价值优势

在资源价值上,风景名胜区涵盖了我国最壮丽的自然景观,凝结了大自然亿万年的神奇造化,承载着华夏文明5000年的丰厚积淀,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范之区,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共同财富。在自然保护上,绝大多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约7.87万km2)被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武夷山、黄龙、九寨沟、西双版纳等7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3]。在国家代表性上,我国现有世界遗产地47处,其中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9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1处,最能体现国家形象,最能代表中国自然文化遗产的资源特点与价值。

5.2 目标定位优势

在目标定位上,按照IUCN对国家公园的管理目标和主要功能的描述,即保护国家级和世界级自然风景地,提供精神、科学、教育、游憩和旅游机会;永久保持具有自然地理、生物群落、基因资源和物种的代表特征的典范,使其尽可能保持自然的状态;消除并防止对国家公园存在的目的造成危害的利用和侵占等。我国现有各类保护地设立的目标和定位差别较大。如自然保护区强调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强调文化资源保护,其他类型园区多以旅游开发为主导等。比较而言,风景名胜区在目标定位上以资源保护为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的核心内涵,在强调保护的同时主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需求,并具有保护培育、文化传承、审美启智、科学研究、旅游休闲、区域促进等多方面的公益性功能,与国际上的国家公园最为接近,同时又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5.3 法规制度优势

在法规制度上,30多年来,国务院颁布了《风景名胜区条例》,建立了最严格、最高规格的风景名胜区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制度。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建立了风景名胜区设立、合法权益保护、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核准、门票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年度报告、监督检查和评估、游人容量控制、行政管理(政企分开)等制度,与国内森林公园等园区相比较,风景名胜区与国际上国家公园制度的核心理念、基本特点和管理趋势最为接近,可以说风景名胜区已经具备国际上国家公园管理的基本特征和主要框架。

5.4 空间布局优势

在空间布局上,我国的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覆盖了除上海以外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基本涵盖了我国典型的自然地理单元,以及一些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并且形成了从历史圣地到名山大川到自然生态等10多种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类型,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国家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框架。

5.5 国际认同优势

在国际认同上,风景名胜区长期以来以英文标识“National Park of China”名称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作为与国际上国家公园最接近的自然文化遗产管理体系,我国风景名胜区开展了多层次、多主体、多形式、全方位的国际交流,1998年5月8日,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代表政府与美国联邦政府内政部国家公园管理局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与美利坚合众国内政部国家公园管理局就国家公园及其他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地的管理与保护的合作达成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了包括信息交流、培训、研讨、建立友好公园等内容的合作机制。目前,中国有27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与国际上的国家公园建立了友好公园关系。

所以,从现有条件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中国国家公园的基础和核心。应首先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作为我国建立国家公园制度的试点,通过对风景名胜区制度进行改造和完善,转型为国家公园的主体。然后,将其他类型保护地,对照国家公园标准,选取符合要求的保护地纳入国家公园,不符合要求的仍分别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管理,这是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制度的最可靠、最便捷的途径。

6 建立中国国家公园制度的关键点

6.1 设立国家公园管理局

纵观国际上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中央集权型、地方自治型和综合型,而这3种模式一般都以土地权属为基础。我国现状所有保护地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综合型模式,表现为中央监管、属地管理。虽然这种模式能够较好地适应我国的国情,但不可否认地在管理过程中会出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为了避免现在保护地管理中出 现的问题,也为了能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对于未来的国家公园管理,建议采取中央和地方共管的模式,特别是要加大中央政府对国家 公园的管理力度,具体可考虑:1)在中央政府设立国家公园管理局,科学确定该机构的事权 和财权,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资金、统一监管的模式;2)在地方层面,成立国 家公园的地方管理机构,接受国家公园中央管理机构的垂直管理,具体管理国家公园范围内 的资源保护、设施建设、经营活动、执法检查和社会管理等事务。

6.2 推进国家公园立法

发达国家对于国家公园的重视程度从其立 法层次上就可以看出。按照和国内法律法规的 对应关系,国外的法律体系按级别由高到低大 致可分为法律(Law或Act)、法规(Regulation) 和规章(Principle)3个层次。像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南非、英国、德国、巴西、日本、 韩国等绝大部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国家都有 专门的Law或Act级别的国家公园法律。美国、 加拿大、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不仅国家公园的 立法层次较高,而且还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规 体系,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比如,美国仅 涉及国家公园的法案(Act)就有60多个,国家 公园的法律法规体系由等级梯度明确的联邦法 案、管理政策、局长令、计划、协议、公告等 构成,确立了一个紧紧围绕“国家公园”的法 律文件群,立法的详细程度已到了操作层次, 并形成了多种法律控制制度相互补充、相互制 约的平衡型的架构。所以要建立我国的国家公 园制度,首要问题是立法问题,确立基本管理 制度。鉴于国家公园可能涉及到土地、管理体 制、生态和公众权利等基本性事项,应通过全 国人大制定《国家公园法》,为我国国家公园 的建立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并在此基础上, 完善国家公园法律体系。

6.3 建立国家公园专项资金

与世界上国家公园保护资金主要由中央政 府投入相比,我国政府对保护地的资金投入严 重不足。因此,在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过程中,必须有效解决保护资金这一问题。可以考虑以 下途径:1)将国家公园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 以及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建设费用纳入中 央政府财政预算,明确投入、使用和监管机 制;2)对依托资源获得的经营性所得征收资源 有偿使用费用;3)吸引社会捐赠、国际组织资 助;4)规范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优 先用于保护管理工作。

6.4 把握发展的正确方向

受到国内经济发展的冲击,一些风景名胜 区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忘记了国务院建立风 景名胜区制度的初衷,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最 大化,把珍贵的国家风景名胜资源当成是一 般经济资源进行开发,使得一些珍贵的自然 文化遗产受到不可挽回的破坏;想方设法寻 找理由提高门票价格,引起社会舆论讨伐, 丧 失 公 益 性 地 位 ; 一 些 地 方 政 府 把 风 景 名 胜区看成自己的“摇钱树”,认为游人量越 大收入就越多,盲目扩大游人规模;把风景 名胜区收入当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却不 情愿用于资源保护和科学研究;城乡建设随 意侵占风景名胜区用地的现象经常发生,甚 至错误地认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应该给城镇 建设让路,使得某些政府成为风景名胜区的 侵害者;专家学者多年呼吁风景名胜区立法 问题至今未解决,政府财政投入甚微,使得 一些位于西部偏远地区的风景名胜区举步维 艰,难以维持。对于如上错解和误判,各风 景名胜区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必须引起足够认 识、汲取教训和下大力气予以纠正,正确认 识我国风景名胜区的重要价值、国际影响、 国家地位、历史作用和发展方向,无愧于后 代子孙,共同协力在国家风景名胜区制度基 础上完成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任务。

7 展望

我国正处于社会改革与转型的关键时期,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无疑是我国自然文化遗产管 理制度改革的正确举措。只要我们能够坚定正 确方向和目标,站在国家利益高度,远离部门 或小集团利益,保持清醒认识,采取科学态度 和方法,认真研究我国国情和资源特色,怀有 充分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必将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之路。

 

 

参考文献:

[1] 贾建中,邓武功.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遗产保 护体系[J].中国园林,2010(9):4-6.

[2] 陈植.国立太湖公园计划书.南京:森林业刊第五 号,1930.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公报 (1982—2012)[R].2012.

[4] 杨家明.郊野三十年[M].中国香港:天地图书,2007.

[5] 贾建中,邓武功.风景名胜区发展及其规划特征 [J].城市规划,2014,38(增刊2):55-58.

[6] 袁清林.中国环境保护史话[M].北京:中国环境科 学出版社,1988.

[7] 张国强,贾建中,邓武功.中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 特征[J].中国园林,2012(8):78-82.

[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公园设立标准研究报 告[R].2014.

作者简介: 贾建中/1958年生/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规划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刊编委(北京 100044)

邓武功/1979年生/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规划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北京 100044)

束晨阳/1963年生/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规划研究所主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北京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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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园林》2015第2期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