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如生
The Responsibility of World Heritage Conservation in China Weights More Than That of Its Honor – Interview with LI Ru-sheng, Deputy Director of Urban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and Scenic Area Management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PRC
《风景园林》:很高兴您接受我们的采访。中国自1985年成为《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以来,目前已登录有41处世界遗产,占世界第三位。从无到有,再到遗产大国,您如何看待我国世界遗产的发展历程?
李如生: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公约》意义重大,短短20多年的时间,已登录的41处世界遗产涉及32处风景名胜区、11处古典园林、6处历史文化名城名村,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旅游业健康发展和自身保护能力建设,带动了遗产地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中也不乏有一些保护管理良好的案例,如黄山、武夷山、峨眉山、九寨沟等,可以说,世界遗产对我国国家遗产的积极影响和我国世界遗产对全球世界遗产的贡献都是巨大的,因此,也不难理解,世界遗产在我国有越来越“热”的趋势。
与此同时,我国世界遗产的历程也伴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一些遗产地不顾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限制,超容量接待游客,在遗产地或外围过度开发,致使遗产地和周围环境恶化、生态受损,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破坏,受到社会各界的批评甚至国际组织的警告。可以预料,世界遗产发展进程中保护和开发的矛盾还将长期存在,保护管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
《风景园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我国世界遗产管理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责,但我们也知道世界遗产会涉及到多部门交叉管理的问题,您认为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协调部门间的合作?
李如生:按照国务院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自然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审核工作,同时也承担着世界自然遗产和自然文化双遗产的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由于世界自然遗产不仅包含风景名胜区,还会涉及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草原、地质遗迹、海洋等自然资源,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和保护监督需要与相应的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合作;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需要与文物和文化部门进行协调。由于世界遗产是一项涉外工作,我国对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机构是中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即教育部,负责对外协调联系。由于世界遗产代表了国家利益,并产生相应的国家权力的义务,涉及双边或多边外交和国际关系,因此也需要由外交部对外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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