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 through Design: An Alternative Approach to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for Landscape Architecture
朱育帆/ZHU Yu-fan 郭湧/GUO Yong
摘要:针对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方法论发展中所面临的“严谨性”与“相关性”的矛盾,主张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的学术研究应依托设计经验与设计能力,对设计过程进行反思,以增强研究的“相关性”,从而为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的探索拓展“设计介质论”的研究进路。从设计知识作为独立智力类型的特殊性、设计过程作为求知过程的特殊性,以及设计知识构成形式的特殊性3个方面论述了设计作为研究介质的必要性。梳理了设计研究理论在国内的发展脉络,介绍了设计介质论研究著作、理论框架,以及成果形式等来自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与柏林工业大学环境规划建筑学院联合专题研究团队的“设计介质论”研究初步成果。
Abstract: In response to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rigorous” and “relevant” requirements of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for landscape architecture, this article articulates that the approach of research through design, which reflects the process of designing on the base of design experiences and design ability, should be engaged in the field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al research. In the article, the appropriateness of designing as the media of researches is argued through 3 aspects: design knowledge as independent intellection category; design activities as special knowledge acquiring processes; and the design knowledge with unique formal characteristic of the combin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design research theory under the context of domestic academia is reviewed and the research outcome on research through design from THU-TUB joint research team is introduced.关键词:风景园林;研究方法论;设计介质
Key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research methodology; research through design
1 学科发展背景与“设计介质论”的提出
研究方法论的水平直接代表了一个学科的成熟和先进程度,是学科发展的“动力源”。以一级学科的确立为标志,风景园林学正从20世纪初的边缘学科一跃成为与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并行的核心学科。在这样的学科发展背景下,作为学科重要方向的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尤其是风景园林设计方向,研究方法论发展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风景园林设计实践成果向设计理论转化的困难,以及风景园林设计领域博士研究生选题的不易,是研究方法论发展不足这一问题的具体体现。
与众多不同的设计领域相似,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方法论发展的主要矛盾在于“严谨性”与“相关性”的冲突[1]。设计学科的知识生产过程离不开实践经验的积累,不可避免地具有设计行为主体的主观性和设计行为过程的默会性特点。相较而言,设计知识的积累更注重问题解决方案的探求,并不强调对问题自身规律的解释。这些基本特点与科学研究的客观立场、科学实验的系统化方法,以及科学解释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的目的颇有出入。所以,设计知识难以满足科学“严谨性”的要求。而科学研究形成的“严谨性”知识又与设计思维和行为特点相悖,难以与设计实践相联系,无法满足设计学科“相关性”的要求。
“严谨性”与“相关性”的矛盾决定了风景园林设计的研究体系首先必须是开放的,需要充分地引入科学研究的方法,适应科学标准的要求;同时也必须是独特和自立的,研究方法论的发展需要建立在对风景园林学和设计学自省的基础之上。由于长期以来对设计学科自身思维与行为特点的认识与系统研究不足,设计学科研究方法论“相关性”的问题相较而言更为突出。在此背景下,理论研究向方法论回归,为确立设计学科的自立性而聚焦设计研究方法论,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在此趋势下,学者们从自身的研究、教学和实践出发,为学术共同体贡献了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发展的不同进路,如“境学”理论[2]、“三元论”[3]、“耦合论”[4]等理论体系的探索为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的探讨开创了局面。笔者希望从自身的研究和实践积累出发,为风景园林研究方法论的探索拓展“设计介质论”的研究进路。
风景园林学设计介质论是“通过设计之研究(Research through Design,RtD)”的方法体系在风景园林学领域的拓展。通过设计之研究是指从“设计师式思维方式(Designerly Ways of Thinking)”出发,针对与总体人类生态相关的知识所进行的体系化探索[5]。其特点是以设计实践为研究的核心介质:理论假设通过设计实践加以检验;新的知识通过设计实践形成。“通过设计之研究”的方法体系作用于风景园林设计这一特定的学术领域,在研究对象、过程和策略方面进一步拓展,形成针对风景园林设计知识进行体系化求知的方法体系,即风景园林学“设计介质论”的方法体系。
从“设计介质论”出发,本文主张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的探索应吸收“设计研究(Design Research)”理论既有的丰硕研究成果,在全球化的研究语境下积极探讨风景园林学的具体问题,主动参与设计研究理论的前沿课题,以设计思维和设计行为的普遍认知特点为基础,发展与风景园林设计学科具有高度相关性的以设计为介质的系统化研究体系。
2 设计作为研究介质的必要性
之所以必须将设计作为系统化获取设计知识的“介质”主要是出于以下3个方面的原因:设计知识的集合构成了一种独立的智力类型,应用其他智力类型的方法无法获取设计知识;设计行为自身是一种特殊的求知过程,脱离这一过程无法形成完善的设计知识;设计知识的组成形式具有特殊的综合性特点,它的认知、创造、积累和传播必须依托设计行为。
2.1 作为独立智力类型的设计文化知识
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方法论必须从设计本体出发,遵循设计学科自身认知特点和行为特点,才能符合知识领域分野与人类智力范畴分别的客观规律。
英国设计研究理论家克劳斯认为人类智力包括科学、人文与设计3类并列的范畴,设计思维的模式是与科学思维和人文思维的模式相并列的第三类智力范畴。在研究对象上,科学针对自然世界;人文针对人类经验;而设计针对人工世界。在方法体系上,科学应用受控的实验,进行分类、分析;人文采用类比、比喻和评价的方法;设计则采用建模、图示化—模式化和综合的方法。在价值观方面,科学主张客观、理性、中立,强调“真实”;人文主张主观、想象、评价,强调“正义”;设计主张实用、独创、共鸣,强调“适宜”[6]。
在人们的意识中,对科学与人文的认识相对清晰,而对设计一般很难有清晰的认识。但是哲学家已经在思辨中对“第三类文化”做出了判断,他们从针对“技术”的反思中识别出区别于科学与人文的知识类型,发现技术不仅是简单的“应用科学”,更是一种为了完成实际任务对科学知识、人文知识及技艺的综合,是针对实际任务独立的成组织、有体系的知识。例如,哲学家怀特黑德(White Head)就曾指出:“3条主要途径指引我们实现进步的美好愿望,达到理智与个性的最佳平衡,它们是文学文化的途径,科学文化的途径和技术文化的途径。仅仅独断地跟随其中某一个方法,只会带来理智活动和性格的悲惨地缺失。[7]”技术文化与设计文化是共通的,都指向物质文化,是设计师、行动家和制造者的文化。
设计文化知识需要不同于科学与人文的求知途径,包括特殊的认知对象、认知方法和发现途径,可称之为设计师式的认知方法。然而在现有的学术语境中,设计相关学科对自身的认知方法未能做出有效的总结,不是在科研体系框架下套用科学的求知方法,就是在工业化和全球化的语境中背离了技术性的知识传承。所以,对设计认知体系所进行的清晰准确的理论化阐释工作,时至今日仍然相当不足。对自身认知方法认识上的缺陷导致设计理论和设计研究开展的困难,又进一步加剧了设计文化知识受到忽视、不为认可的问题。有鉴于此,设计研究方法论的发展,必须强调设计思维与设计文化知识的特殊性。
2.2 作为特殊求知途径的设计行为
设计的求知途径具有明显区别于科学的特殊性。2种求知途径的本质区别在于,设计行为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为目标,科学行为以揭示解决问题需要遵循的规律为目标。造成设计行为与科学行为基本求知策略差异的原因并不是设计的本质相对与科学而言存在先天的不足,而是设计面对的问题先天具有无法清晰定义,不能详尽解释的“抗解”性。
正是为了应对无法清晰定义的问题,设计师才不得不对给定的问题自行定义、重新定义甚至改变原有的问题。引导设计师对问题进行重新定义的是设计师对问题解决方案的构想,无论这些构想是有意识的经验还是下意识的概念。设计理论家琼斯(John C.Jones)就曾指出:“为了寻获一个解决方案而改变问题是设计中最具挑战最困难的部分。[8]”设计问题与科学问题的性质差异决定了设计行为有别于科学行为,设计思维也必然有别于科学思维或文学思维。设计思维的独特性及其独立于科学思维和文学思维的必要性在20世纪60—70年代的设计理论著作中形成广泛共识,多位理论家对其进行了论证,强调设计行为的特殊意义,指出设计行为与科学行为的内在区别,并呼吁不要将设计与科学混为一谈。例如悉尼·格里高利(Sydney Gregory)指出:“科学方法是包含在揭示既存事物性质过程中的解决问题的行为形态,而设计方法是包含在发明尚未存在的事物过程中的行为形态。科学是分析性的,设计是建设性的。[9]”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指出:“自然科学关注的是事物性质如何……设计,与之不同,关心的是事物应当如何。[10]”莱内尔·马奇(Lionel March)指出:“将设计理论立基于不相适宜的逻辑和科学范式是为大错。逻辑志趣在于抽象形式。科学探讨现存形式。设计开创新颖形式。[11]”
这些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认为设计行为的目的是针对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尚未存在的方案,通过方案展现超越现状的理想状态。而科学行为的目的是对现状进行分析和解释。奈吉尔·克劳斯(Nigel Cross)将这种区别总结为设计行为的本质是“建设性”“规范性”和“创造性”的,设计是一个形态综合的过程,而科学是一个形态识别的过程[6]。对于设计过程而言,仅仅掌握关于现状的数据不足以产生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案的产生必须依赖积极发挥设计师自身的设计能力。
设计能力是一项人类智能的基本能力,在日常生活的每个方面,在每个人的身上都能体现出设计能力。设计师,尤其是经验丰富的优秀职业设计师掌握了更加专业和熟练的设计能力,在他们身上设计能力的特点体现得最为明显。设计师的设计行为简而言之就是为新人造物的制造提供描述,说明它们应该成为的状态。这种描述详细规定了人造物的尺寸、材料、工艺、色彩等内容,一旦这种描述形成,实施制造或建造的环节便不再有自行决定的自由。设计师提供的最终产物便是对新人造物的描述,设计行为的终点就是这种描述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职业设计师的工作就是利用绘图或模型等手段就特定设计方案进行交流。在就最终方案与生产建设部门交流之前,方案必须经过一系列测试。这其中也包括方案的修改,多方案比较和淘汰。因此,设计师的主要工作内容还涉及对设计方案的评价。而设计方案评价的过程需要大量运用科学和技术知识。可见,设计过程中最为核心并需要不断重复的就是建模、测试和修改。建模的形式包括绘图、数字模型和实体模型等,测试的过程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知识形成客观有效的评价结果,而修改的过程相当于一个新设计方案的创作。
创作设计方案是设计师的基本活动。在方案形成早期设计师的思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此克劳斯总结道:“所产生的这种思想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设计师考虑的是设计标准和要求的全部范围,包括设计规范、来自客户的任务书、技术与法律条文,以及自设的标准,如方案的美学与形式品质等。通常情况下,客户任务书所设定的问题都会比较模糊,直到设计师提出可能的方案,客户的要求和标准才会清晰。因而,设计师对问题和方案最早的概念与表达对随后的程序至关重要,这些程序包括可供考虑的替代方案、测试和评价,以及最终的设计方案。[6]”
设计师的设计过程应对抗解问题提出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测试和筛选,以至重新定义问题,从而以创新的成果最终解决问题。这个过程既构成了设计行为的内涵,也形成了通过设计行为获取设计知识的途径。脱离这种途径,设计知识的获取将无法成立。
2.3 作为特殊知识形式的设计知识成果
作为知识生产的结果,设计知识的最终形式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设计知识的性质和产生过程深受设计思维的影响,也直接影响设计行为的结果。对设计知识特点的探讨将有助于设计知识的认知、创造、积累和传播,同时也有助于设计知识与其他文化知识的比较。
从设计知识的内在结构形式看,设计知识的形式对应于设计项目的反思。进行反思需要辅以形式化的结构性问题。为了同时适应设计知识普遍具有的默会性特点和在具体主题上的多样性特点,反映设计知识结构的形式应该既有普遍性又具有足够的弹性。通过专门针对设计师的行为研究,劳森(Lawson)最终肯定了“IPA模型”对设计知识内在结构的表达。对设计过程以下方面的追问最终形成了IPA模型的形式:设计意图要发生的是什么;实际上发生的是什么;相关联的内容可能会发生什么?解答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从“意向(intention)”“实践(practices)”和“诉求(aspirations)”的角度来探索[12]。
意向是指设计师的创作意愿,实践指的是设计的行动和过程,诉求则指业主或使用者的要求。设计实践最理想的目标是三者相一致,所以有助于达成这个目标的知识便是有益的设计知识。然而在复杂的现实条件下三者一致的理想状态很难达到,总会有至少一个方面不能同步,因此就需要对其进行综合。设计知识的产生、积累和传播便是围绕这3个方面综合进行的。因此由意向、实践和诉求构成的结构形式可以反映设计知识的内在结构,这种结构具有这3个方面相综合的特点。
从设计知识的外在组织形式看,正如瓦丁格(Weidinger)教授的总结,完善的设计知识需要3个方面的组成部分:已经实施的结果;设计方案关键原则的阐明;在学术研究语境中的定位。
首先,设计知识的默会性决定了只依靠语言和符号不能充分对其进行阐述,设计知识很大程度上沉淀在设计的成果中,因此设计成果是设计知识的关键组成部分。在此瓦丁格不仅强调设计的成果应该作为完善的设计知识的组成部分,更强调这种成果须是已经实施的成果。按前文所述,设计的过程实质是对设计对象的描述和交流,设计师不必亲身参与到此后的建造环节中。然而,建造环节的工程知识作为命题性知识对形成设计的实践性知识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意义。瓦丁格强调建成的设计成果作为完善的设计知识的组成部分,进一步保证了此类命题性知识也能被充分地纳入设计知识的集合。
第二,设计方案关键原则的阐明是以语言和文字为媒介对设计知识的总结。虽然语言和文字无法充分表述设计知识,但是它们是对设计默会
行为进行反思性观察和概念化抽象所不可缺少的因素。缺少这个过程就无法完成设计中的经验性学习,也就无从形成设计知识。因此,在设计的组成形式中相应地不能缺少以语言和文字为媒介的反思与概念化的结果。另外,虽然文字描述不能作为形成设计综合性知识的充分条件,但它却是为知识的其他认知主体提供“命题性知识”并保证知识积累和传播的必要条件。
第三,设计成果在学术研究语境中的定位也是形成完善的设计知识不可缺少的条件。这个条件是实现经验知识系统化的必要条件。作为技能的能力性知识往往具有个人知识的特点,通过个人经验获得知识缺乏系统性。只有有意识地在学术语境的结构中寻找相关知识的定位,才能在更高的学术共同体的层面逐渐建立设计知识的系统性。在学术共同体中对经验知识的系统化构建可以理解为通过设计项目进行系统化求知的过程,在学术语境下开展的这种过程就是设计研究。通过设计研究形成的系统化了的经验知识将不再是知识的初级形态,应该被认可为合格的学术知识。可见“设计成果在学术研究语境中的定位”这个条件形成了“设计研究”与“普通设计”的区别。它也是设计知识组成形式不可缺少的关键部分。
因此,完善的设计知识应该由以上3个部分组成,缺少任何一个组成部分都不能形成有效的设计知识。
以上3个方面从设计文化、设计行为和设计结果的普遍性特点说明,形成与设计学科具有高度相关性的设计知识,设计行为是不可或缺的介质。风景园林设计作为一种设计门类在设计文化、设计行为和设计结果方面符合设计的普遍性特点,因此从理论上看,设计介质论的方法体系适用于风景园林设计领域。
3 设计研究理论在我国的发展脉络
设计研究理论不断发展积淀,已经在不同的设计学科内形成丰富成果,它们与风景园林学领域内设计研究理论的探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目前,设计研究在我国开展的主要学术领域包括以机械设计为代表的工程技术领域,以产品设计为代表的设计艺术学领域。风景园林学领域的理论探索紧随其后,近年来也形成了初步的研究积累。
设计研究在我国的开展既有国际设计研究理论发展的直接影响,也有我国学者在相对独立的大陆学术语境下自主开展的研究,同时也包括主动参与理论发展最新动态的国际合作研究。设计研究在不同的研究领域进入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展现出不同的发展方向,大致可总结为3个方面:工程设计领域主导的“设计理论与方法学”成果,设计艺术学领域开展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总结,以及风景园林设计领域正在实验和发展的“设计介质论”。
3.1 设计理论与方法学
“设计理论与方法学”设计研究主要在机械设计领域开展,它关注工程设计中的科学设计方法。其发展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受1981年在罗马召开的国际工程设计会议(IEDC)影响,我国开始在国内大力开展设计方法学研究,并于1986年成立了全国设计方法学研究会。1989年,研究会与机械设计学会中的设计理论专业委员会合并,称为设计理论与方法学专业委员会。此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逐步将有关内容列入基金指南,鼓励开展相关研究。与此同时,一些高校也开设相应课程,开展研究工作。199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写《自然科学学科发展战略调研报告》,在机械学学科内将这部分内容归结为“机械设计学”。报告提出,机械设计学是研究机械产品设计理论、设计方法和设计技术的一门学科。它以机构学、机械动力学、机械结构强度学及摩擦学为基础,探索设计过程本身的一般理论、方法和技术以及设计过程的科学进程和规律。在此,研究虽偏重机械方面,但仍不失其对设计研究的一般性[13]。
3.2 设计艺术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
第二种设计研究发展的方向是设计艺术学领域对实证主义设计研究方法的探讨。设计艺术学长期以来存在着理论研究偏向设计史论、文化学、美学、伦理学、社会学等相对于设计本体而言可视为“外围研究”的现象。这种现象导致有关与设计艺术本体的设计理论发展滞后,以至于设计艺术理论和实践缺乏系统的方法,尤其是实证研究的方法。这种现象与国际上设计研究发展早期的学术背景很相似,而且并不仅是设计艺术学领域特有的现象,包括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领域内也普遍存在同样的理论发展问题[14]。
针对该问题,南京艺术学院李立新教授于2010年出版《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一书。该著作被誉为设计实证研究在大陆设计学界的开创性著作[15]。这本著作的问世,是大陆设计学界在相对独立的学术环境下,针对设计本体理论发展的问题,由学者独立完成的设计研究著作,其核心目的是为了在设计艺术学领域内树立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体系。从大陆的学术语境看,这本著作对于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的教学和理论发展而言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其对设计研究方法的整理总结以及由此形成的设计艺术学领域研究方法体系的确立说明,学者们对设计学本体研究方法论的问题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并且试图通过发展技术理性和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来弥补设计研究方法论的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加,“设计研究”的概念,包括“关于设计之研究(Research about Design,RaD)”“为了设计之研究(Research for Design,RfD)”以及“通过设计之研究”的内容和关系已经开始引起相关学者的关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唐林涛教授曾在学术会议上发表文章向设计实践领域介绍设计研究的上述相关理论,力图通过设计研究方法的引入改善设计实践的过程和结果[16]。
以上设计艺术学领域的研究方法体系所反映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和实用主义目的特点,基本上反映了目前国内设计研究发展的现状。
3.3 设计介质论的探索与发展
设计研究在国内发展的另一个方面即本文所主张的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的RtD研究进路——“设计介质论”研究。研究团队通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主动参与设计研究理论的发展进程,探索“通过设计之研究(RtD)”的研究方法论在风景园林设计研究中的发展,希望以自身的设计实践与反思为基础,开展基于设计项目的“通过设计之研究”。从2009年开始至今逐渐形成了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和柏林工业大学环境规划建筑学院为核心的“设计师式研究(Designerly Research)”专题联合研究团队。该团队在2010年秋和2011年夏分别在北京和柏林召开2次“设计师式研究”联合博士论坛,并邀请“设计研究”领域的国际著名学者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不仅向国内学术界介绍了设计研究的进展,还主动参与设计研究的理论拓展。除以上2所高校之外,已经有柏林艺术大学、比利时圣约翰卢卡斯建筑学院、瑞士国家研究能力中心、英国开放大学、德国布伦瑞克艺术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研讨中来。这些学者中很多同时也是欧洲最具影响力的设计研究团体的重要成员。在全球化的研究语境下,风景园林“设计介质论”研究与国外学者的研究工作相比较,体现出设计实践积累的优势。此外,将主要来自机械设计和设计艺术学领域的“设计研究”方法论向风景园林设计领域拓展,也成为其突出的特点。
国内设计研究方法论在不同设计学科呈现的发展趋势与设计研究理论的发展历史紧密相关。20世纪70年代开始,设计研究理论发生转向,从强调将设计科学化的“设计科学”和“设计方法学”研究转向了强调对设计本体进行反思的“关于设计之研究(RaD)”。20世纪80年代设计研究方法论出现了2种途径的分流。一方面,强调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设计方法学”被引入国内,与我国的机械设计领域结合,推动了“设计理论与方法学”在机械设计学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强调反思设计思维和设计能力的“设计研究”在欧洲学术语境下深入发展,与科学领域的思辨相结合,逐渐形成了“通过设计之研究”的方法论,在人机交互(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HCI)设计领域形成了突出的成果,也引起了建筑设计研究领域的关注[17]。然而由于国际交流相对较少,加之国内研究体制和评价标准等方面影响,后者的成果对我国设计领域的影响并不显著。设计艺术学领域重要的研究方法论著作仍在强调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即反映了上述情况。尽管其系统总结了研究的方法,却并没有在方法论层面进行足够的思辨。“严谨性”与“相关性”的矛盾仍然深刻地存在。在此背景下,风景园林“设计介质论”研究关注设计“相关性”的要求,吸收设计研究领域对设计本体的理论反思,致力于探索将设计实践与设计理论紧密结合的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体系,为学科研究方法论的深入探讨创造开放的前景。
4 设计介质论研究的初步成果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与柏林工业大学环境规划建筑学院“设计师式研究”专题联合研究团队针对设计介质论研究的部分成果分别发表于由柏林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教学、应用和理论中的设计与建造》(Entwerfenund Konstruierenin Lehre,Anwendungund Theorie),以及2013年出版的《基于设计的研究》(Entwurfsbasiert Forschen)2本著作中。前者记录了来自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和工业设计学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在柏林工业大学的跨学科研究平台上探索设计学科博士论文研究新模式的努力。该书从理论上探讨了科学研究与设计研究的内在联系与矛盾。其中收录的来自不同设计领域的研究案例共同遵循了“通过设计之研究”的方法论,反映了设计研究方法论对于包括风景园林设计在内的不同设计学科的普遍意义。后者则对“高等院校设计学科应用‘科学研究方法’针对‘设计问题’开展研究”这一现象提出质疑[18],主张设计学科的学术研究应引入设计师的个人经验和设计能力,并从“设计与科学”“氛围设计”和“设计与建造”3个方面展开理论思辨和研究实例的论证。
除此之外,“设计师式研究”联合论坛通过研讨,提出了将风景园林设计项目与研究相结合的理论框架[19],以及学术成果形式的基本框架。理论框架将“观察”“反思”“计划”“行动”的学习周期与设计项目的开展过程相结合,通过“反思”过程将外部物质化的成果转化为思维和理论,将设计知识从实践性和默会性知识转化为理论性和系统性知识。多个设计过程或设计项目可以构成行动与反思的循环。这种循环形成包含2个半圈的周期:第一个半圈是归纳的半圈,起始自以往的案例,包含对以往经验有目的地学习,最终形成对整体运行规律的假设、理论和预测;第二个半圈是演绎的半圈,在此过程中产生行动和干预,并由此获得新的经验,可以对理论进行证实或证伪。以上过程形成“设计介质论”的知识构建理论框架(图1)。
为了便于学术共同体对设计知识进行传播、交流和评价,“设计师式研究”联合论坛为参加研讨的研究人员设定了论文成果的统一框架。如前文所述,设计研究的知识成果应该包括建成的设计成果、设计原则的阐述和设计成果在学术语境中的定位。统一框架的设立,有助于设计成果在学术语境中定位。该框架由以下几个问题构成:
- 为什么该研究项目或课题符合“设计师式研究”的范式?
- 设计实践是如何内置于研究项目中的?
- 设计实践是如何形成知识的?
- 研究项目所采用的具体研究方法是什么?
- 从研究项目中可获得何种知识?
- 作为结论,如何概括定义主要的研究问题?
以上内容即设计介质论研究初步成果的主要方面,它们为进一步开展“通过设计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也为风景园林设计方法论的探讨提供了一个可以继续深化的切入点。
清华大学和柏林工业大学联合研究团队进行的“设计介质论”研究为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提供了一个与国际研究语境对接的研究平台。它一方面为针对我国风景园林学具体问题的理论研究工作界定了深化研究的领域,并构建了全球化的研究共同体;另一方面为国内学者的研究与实践成果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在全球化的语境下为理论发展做出贡献拓展了途径。
5 设计介质论面临的挑战
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的探索必是学术共同体内长期开展的复杂且艰巨的工作。笔者从自身有限的积累出发,提出“设计介质论”的研究进路,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丰富风景园林学理论研究的视角和平台,吸引更多学者共同关注学术共同体的理论体系建设。“设计介质论”的提出并非试图确立一种完善的理论体系,而是为了提议一种新的研究进路。作为研究方法论,设计介质论仍然面临不可回避的挑战,需要不断发展完善。
具体而言,“设计介质论”的理论基础是“设计研究”理论,尽管其发轫之初与现代主义建筑设计的理论探索紧密相连,而且在发展的重要阶段吸收了来自城市规划学对模糊性和复杂性的反思,但是其聚焦的对象和发展领域目前仍主要集中在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等设计艺术学领域,缺少直接针对风景园林设计学的理论积累。应该看到,虽然风景园林设计行为和认知的内在特点符合设计学的普遍特点,但是作为独立的设计学科,风景园林设计的对象、方法、规律仍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尤其是在目前以确立和完善风景园林学理论体系为目的的研究阶段,强调学科自立的特点具有重要意义。“设计介质论”在这方面的成果仍然不足,所以将基于设计学科普遍规律的设计研究理论与特殊的风景园林学特点相结合,是研究进一步发展必须直面的挑战。
“设计介质论”研究新进路的发展,无论是从突出风景园林学研究特点的角度看,还是从贡献全球化学术发展的角度看,都必须依靠风景园林学学术共同体对学科的进一步自省与反思,必须依靠风景园林学的进一步自立与成长,而这也正是风景园林学研究方法论所致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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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育帆/1970年生/男/上海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教授,景观学系副系主任/本刊编委(北京 100084)
郭 湧/1983年生/男/山东烟台人/清华大学建筑 学院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为风景园林科学与技术 (北京 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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